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第三十八课: 宗教界接受捐赠有关规定

《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第三十八课: 宗教界接受捐赠有关规定

时间:2019-01-21 18:32:32

相关推荐

《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第三十八课: 宗教界接受捐赠有关规定

点击上方义乌统战可以订阅哦!

《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第三十八课:

宗教界接受捐赠有关规定

原文:

第五十七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赠,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解读

1.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规定接受捐赠,接收的捐赠必须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私分。

2.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不在组织上、经济上依赖或依附于外国宗教势力。接受境外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3.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赠,但不得强迫或摊派。宗教捐赠是公民自由,应该出于公民自愿。

供 稿 | 宗教一科

编 辑 | 林 丽

责 编 | 郑海洋

给“义乌统战”点个“在看”

发到朋友圈

就是最好的鼓励!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