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寿宁县检察院到寿宁县南阳工业园区某民营企业,对该企业员工郝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并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法律知识讲座。
案情回顾
8月16日中午,在寿宁县南阳工业园区某企业务工的四川籍工人郝某与几个工友在租住的民房内吃饭、饮酒,而后其他工友前往KTV唱歌,郝某因醉酒留在宿舍内睡觉。当晚19时许,郝某起床后驾驶小轿车去KTV找其他工友,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案发当晚郝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0.57mg/100ml。郝某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寿宁县检察院对郝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委托县司法局对郝某进行了社会调查。经调查,郝某平时表现较好,系公司里面的技术型工人,工作比较尽责,无违法犯罪记录。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检察机关决定对郝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开宣告
10月18日,寿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和公安侦查人员一起到郝某务工的企业,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郝某表示,其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因一时大意触犯法律,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以后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脚踏实地,安心工作,不让远方的家人为其担心。
法律讲座
公开宣告后,承办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企业务工人员犯罪案件,给该公司的工人们上了一堂题为《企业务工人员常见犯罪行为及其预防》的法律知识讲座。检察官讲解了企业务工人员容易触犯的几个犯罪罪名,对企业务工人员的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要让家人担心、树立企业文化品牌等方面提出了预防犯罪的建议,受到了在场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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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叶应利
图片:卢可澜、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制作:卢可澜
原标题: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检察官普法进民企
来源:寿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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