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黄山属吴越之地。
战国中后期,越国为楚国所败,走向衰亡,黄山属楚国。
秦代设置郡县,黄山地处章郡,设歙县与黟县。
汉承秦制,增设州(刺史部)行政区,黄山属扬州丹阳郡歙县与黟县。
东汉时,黄山仍属扬州丹阳郡。
三国时,黄山属吴国,为吴国扬州新都郡。
西晋时,南北短暂统一,黄山属扬州新安郡。
东晋时,中原大乱,司马氏南迁长江流域,黄山属扬州新安郡。
南朝宋时,黄山属东扬州新安郡。
南朝齐时,黄山属扬州新安郡。
南朝梁时,黄山属东扬州新安郡。
南朝陈时期,长江以北为北周与北齐占据,黄山属东扬州新安郡。
隋朝恢复郡县两级行政,黄山属新安郡。
唐代实行道州县制度,黄山属江南东道歙州。
十国时,黄山属吴与南唐歙州。
北宋时改道为路,黄山属江南东路歙州。
南宋时,黄山属江南东路徽州,安徽之徽由此而来。
元代设置行中书省,黄山属江浙行省徽州路。
明代时调整行省边界,黄山属南直隶徽州府。
清代初期将南直隶(江南省)一分为二,黄山属徽州府,安徽之徽即取自徽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