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年间,马鞍山属吴国境内。
春秋末期,吴国为越国所灭,战国后期,越国为楚国所败,走向衰亡。
秦代设置郡县制,马鞍山属鄣郡。
汉承秦制,增设州行政区,马鞍山属扬州丹阳郡。
东汉时,马鞍山仍属扬州丹阳郡。
三国时,马鞍山属吴国扬州丹阳郡。
西晋再次完成统一,马鞍山属扬州丹阳郡。
东晋时,司马氏退守长江流域,马鞍山仍属丹阳郡。
南朝齐时,马鞍山属南豫州与扬州。
南朝陈时期,长江以北为北周与北齐占据,马鞍山属南豫州淮南郡。
隋朝时恢复郡县制,马鞍山属丹阳郡当涂县。
唐朝实行道州县行政制度,马鞍山属江南西道宣州当涂县。
北宋时改道为路,马鞍山属江南东路太平州。
南宋时,马鞍山仍属江南东路太平州。
元朝实行行省制度,马鞍山属江浙行省太平路。
明朝时,行省边界调整,马鞍山属南直隶太平府。
清朝分南直隶为安徽、江苏,马鞍山属安徽省太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