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号台风“巴威”来袭,我县发布通知,要求所有港外渔船回港或到安全水域避风,但浙象渔10XXX船未听从指令,延迟回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9月1日,该船实际经营人裴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为应对“巴威”带来的影响,8月22日,宁波启动全市海洋渔业防台三级应急响应,县渔港渔船安全信息中心通过北斗终端系统、短信平台、渔港LED屏幕和渔民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送台风最新动态、防台措施、进港避风时间节点和政策规定,要求辖区渔船按照规定驶入安全水域或返港避风,但浙象渔10XXX船在接到指令回复收到后却未行动。
23日7时,根据指挥中心数据显示,发现该船仍在海上作业,便立刻联系裴某,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下达防台指令,催促其立即回港避风。直到20时左右,该船才到达安全水域,并于次日14时到达安全港口。
随后,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对浙象渔10XXX船进行调查取证,通过AIS收集渔船航行轨迹等相关资料,确定该船违规行为均属实,要求其立刻返回象山港。31日,该船抵达港口后,执法人员依法将船和裴某查扣。“接下来将联合市渔业执法部门,对案件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一经查实,违规渔船或还将面临罚款、停航的顶格处罚。”执法人员说。
据裴某交代,自8月1日开捕以来,他一直在浙北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收成不错。“收到防台指令后,看到台风的路径离我捕捞的海域还有点距离,就没有重视,想着把这几网都收了再返回。”在县拘留所,裴某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广大渔民要自觉遵守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务必按照相关预案要求,进行及时安全撤离,我们将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利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加大海上港口执法力度,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违规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记者 陈佳雯 通讯员 计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