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名在疫情期间无视防控新冠肺炎相关规定,隐瞒从外地归来拒绝到社区进行登记的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人朴某某,男,27岁,系集安市黎明街东顺委一组居民。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安市政府于1月25日依法发布公告,凡近半个月内从武汉市返回集安市人员须主动到所居住社区进行登记,违法行为人朴某某于1月18日从武汉市乘坐飞机返回集安市,在明知其须主动到社区进行登记的情况下,拒不到社区进行登记,2月7日,朴某某出现发热症状,经隔离观察后,于2月9日解除隔离观察。
违法行为人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朴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集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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