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市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近期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依据列入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的主要项目,共同制定了《南京市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包含了汉语推广和国际交流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补助资金、教育发展综合奖补资金——“园林式校园建设专项工程”奖补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奖补资金等29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各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条件、分配方案、资金管理和审批程序、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