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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读后感精选范文 阅读《利维坦》的心得体会合集

时间:2019-06-24 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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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读后感精选范文 阅读《利维坦》的心得体会合集

《利维坦》探讨了人类社会的本质和政治权力的来源。霍布斯认为,人性本质自私与自利,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会争夺有限的资源,造成无止境的冲突。为了避免这种混乱,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把权力委托给一个统治者,即利维坦,以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全。以下是《利维坦》读后感精选范文,和阅读《利维坦》的心得体会合集,欢迎各位来参考。

《利维坦》读后感1

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所以,没有人永远算对,只有猜对。

作为学经管的学生,我们将来很多都要与经济打交道。我开始并不理解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近乎是哲理的书来阅读。虽然利维坦的精髓在第二部分,也是我们重点读的部分论国家。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这次次贷危机,到底有多少倒下?这些中,不乏一些经验老道之人,但他们还是倒下了。没人能预言未来,只有人能将假设无限肯定,接近于事实。

至于一些奇特事物的征兆那更是奇奇怪怪的说。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征兆吗?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君主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例如陈胜吴广)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或许这种说法,更接近于宗教的。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后,我们需要一个工具来表达,于是语言便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的,而且艰难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声调?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不同,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怎么可能知道都江堰能护住天府之地那么长久?会不会有人猜测,这兵马俑是天外来客留下的印记?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涉及到的尺度是不是从天空向下测量?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名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同时,很多东西是有真假的,但不包括语言。因为语言本身是无意的,意义是人为赋予的,所以理解也就因人而已,现在我们认为的对错只是,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这样的,所以他是正确的。对错只是人们在某一阶段对一个问题的主观理解与判断。

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一价值观下进行推理与假设论证便有了一些思维的固定,一个属于大家的判断标准,这就是学术。人们的认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在一些狭隘的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由于他成了大家的共识,很容易成为大家信奉的公理。例如很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方的,等等。但人们有时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了正确的答案,或者有人继续推导发现了矛盾。会发现很多公理定理都存在纰漏,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如此,也是如此。

人们最喜欢干的事大概就是胡思乱想,这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很多想法却被更加荒谬的一个想法所掩住光芒,这个最荒谬的想法就是把这一切荒谬的想法在现实中呈现,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推动人类世界的进步。开启时代之门。

谁都知道把思维体现需要怎么困难的一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在普遍价值观中是不存在的,是一种离经叛道。我们需要内在开端来推动我们自己。这样东西叫:欲望。

有欲望才是人类,没有哪个人类没有欲望。连讲求清心寡欲的道士也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能清心寡欲,得道飞升。只是他们的欲寡,而不是没有。书中描述了爱与欲望的区别。爱的对象是已存在的东西,而欲望相对是将尚未存在的物体。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

终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人类实现了一次联合,于是产生了国家。

《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利维坦》读后感2

17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人类文明在这一时期处于新旧交替之中。在这个动荡创新的时代,新旧思想斗争激烈。

在这当中的思想交锋中,有一位英国思想家的思想和他的代表作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此人便是被施特劳斯尊称为现代政治哲学之父的托马斯.霍布斯。

他的政治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其代表作《利维坦》之中。

近日,笔者拜读了霍布斯的大作《利维坦》,费了好大的气力才将此书通读一遍,但鉴于笔者的水平所限,对霍布斯的观点、论证并不能很好的把握。无奈,翻阅了一些介绍《利维坦》的导读性著作,才变得明白了一些。在对霍布斯的思想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之后,我觉得他的思想还是有点写的,致的现代人去。

因此,不顾自己的才疏学浅,试着将写下这篇读书报告。

《利维坦》发表于1651年,是霍布斯体系最为完备、内容最为充实、论证最为严密、学术价值最高的著作。《利维坦》全书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第二部分《论国家》、第三部分《论教国家》、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

第二部分是本书的核心内容,也是后世影响最大的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很多章节进行系统的论述。整本书有47章。受作者水平和篇幅的限制,本文无法对书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主要是对重要内容的阐述,也无法表达作者的一些肤浅的认识和见解。

先从书名谈起。所谓“利维坦”是教经典著作《圣经》中所描述的一种力大无穷、无与伦比的类似于鲸鱼的巨大怪兽。利维坦便是此巨大怪兽的中文音译。

霍布斯以《利维坦》为书名,意图十分明显。他认为,理想的国家应该像利维坦一样,有很大的能力和力量来保护其统治下的人民。为了获得和平与保护,臣民必须牺牲部分权利来实现一个伟大的国家和主权。

从那时起,我们可以瞧不起霍布斯的政治和法律观点。这种思想一直贯穿于此书之中。

第一部分《论人类》中,霍布斯用了16章的篇幅主要论述人的认识、人的本质以及自然法观点。在这部分中,霍布斯详细分析了人类的感觉、想象、语言、推理与学术、人类的激情、讨论的终结、智慧之德、各种知识的主题、品行、宗教、自然法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与传统思想不同的见解。尤其在其中对宗教问题的论述以及对自然法思想的论述,闪耀着人类理性的光辉,令人对霍布斯的勇气与智慧赞叹不已。

《利维坦》读后感3

这本书的语言比较西化,看起来比较头痛。选它因为是美国大学生阅读书籍前十名的西方思想史上重要著作。看了之后,觉得如今这本书也许并不算一本非常值得细读的书了,不过想想作者的出生年代是英伊丽莎白一世时期,也值得惊叹。

作者提倡用几何学的论证方法来推导社会学,从感觉开始,想象,序列,语言,激情,智慧,资格,品行,宗教,苦乐,自然律,一直到国家。

在书的开头他提出事物的运动是永恒的,静止是多种运动系统互相作用的结果。我扔出一个球,它静止不动了,主要是因为地球引力的结果。如果在外太空,它就乱飘了。

霍布斯在国家层面的推论也是类似:如果没有一个像地球引力一样强大的王权的话,一切都要乱套,人之间就会像无数敌对的国家一样不断战争。

西庇阿毁灭迦太基城时没有丝毫的欢乐,他想到总有一天罗马城也会遭到同样命运,只感到悲哀。为了保住现有,人只能注定不断争斗至死,连最强的也会死于诡计和合作,人们卑污而短寿。西晋八王之乱,每个王尽管都能得意一时,控制皇帝,但总是下场凄惨。在这样的情况下更不用谈建设和发展了。

所以在霍布斯看来,一个君主只可能造成有限的损害,但如果没有他,就会更惨一百倍。当查理一世断头后,他就支撑克伦威尔了,因为后者是新的秩序维护者。

一颗果树如果在马路边,果实没等熟就没了,因为谁都知道,等熟了早轮不到自己了。要想吃到甜的果子,只能依靠暴力法规,然后人们才能无忧无虑合作,促进共同繁荣。

《利维坦》读后感4

霍布斯人生中经历的最重要事件就是英国内战,《利维坦》的思考和写作,就跟这场内战有很大关系。本书以人性恶的理论为基础,以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论证了现代国家应当如何从社会契约中产生,帮助人们终结邪恶而悲惨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霍布斯在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的本性就是贪婪和恐惧的,我们不能妄图改变人性,而是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一个国家,让人们用和平的手段去满足自己的利益。自提出之日起,他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

这部书其实是一部讲述国家理论的政治哲学著作。一般而言,政治哲学是研究政治“应然状态”的学问,也就是说,它是告诉我们理想中的政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与政治哲学相对应的是政治科学,它是对政治进行“实然分析”的学问,也就是说,它告诉我们现实中的政治实际上是按照怎样的规律进行运作的。但《利维坦》这部书呢,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颠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者霍布斯希望发现一种现实科学意义上成立的普遍人性,然后按照这个现实中普遍人性的规律来引导,建立一种新的政治哲学。这就跟传统上以道德为导向的政治哲学有极大区别。

《利维坦》读后感5

《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名作。在这本书之前, 欧洲流行的是血统论和王权论,意思是上帝造人的时候已经安排好了王族、贵族和平民,并根据血统延续下去。这是该书的写作背景。

霍布斯认为,在人类最早期的时候,在没有任何政治权威的自然状态中,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在没有酋长、国王这些职位以前,人类没有因为利益结成联合体,大家彼此之间为了私利而争斗,呈现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简单来说,就是丛林法则。

需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当时还没有达尔文,自然也没有进化论,大家并不知道人类是由猿猴演化而来,霍布斯却能推断出人类的早期就跟动物一样弱肉强食,人人为敌,真的很有智慧。

人人为敌的状态,当然不利于所有人的生存,所以为了自身安全,人与人之间相互订立契约(这就是社会契约论的起源),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之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从而组成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本质,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臣民对主权者必须绝对服从,但又强调国家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人的安全。

可以看到,霍布斯已经通过社会契约论,彻底推翻了血统论,但是他书里描述的主权者,其实就是国王或者独裁者,所以他还是没有解决掉独裁的问题,也没有解决独裁者滥用权力祸害人民该如何处理。

所以,历史上对霍布斯的评价,只能是自由主义的先驱。

最后说一句,书名为什么叫《利维坦》,因为利维坦是圣经中一种力大无穷而又残暴的怪兽,霍布斯用利维坦来象征国家的力量,很有深意。

《利维坦》读后感6

霍布斯自视是哲学家,伟大的数学家。他与马基雅维利共享近代政治开创者头衔;但是,两者很不一样。霍布斯更完整,他系统的提出了认识论、方法论。而霍布斯的哲学与古典政治哲学相比有了根本变化——古典的哲学是一种生活,淡出经济政治领域,思考永恒;理论生活就是沉思永恒不变的东西。而霍布斯的哲学则倾向于科学,关于因果现象,类似于自然科学知识,哲学是通过推理获得的因果知识。而这些知识往往与制作和产生有关。在霍布斯看来,政治、国家是人为的,而政治知识就是教人制作政治国家的学说。这打破了亚里士多德的重要区分。柏拉图认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是一个沉思家,不实践制作;而霍布斯只关注制作,没有整全的思考。霍布斯认为对于沉思和实践,我们是无法思考的,在哲学考虑范围之外的。现象世界就是个物理世界。

《利维坦》读后感7

奥克肖特说,在以英文写成的政治哲学著作中,《利维坦》是最伟大的杰作,也许是唯一的杰作。当霍布斯在思考他“伟大的利维坦”的时候,正是英国清教革命方兴未艾,英王与国会的纷争导致了英国处于内战状态。霍布斯有感于战争之中的生灵涂炭,生命与财产不得保全,于是构想了利维坦这一学说。与古代理想国不同的是,利维坦并非一个追求至善的国度,它并不要求为其所统治的臣民有一个终极善的目标,相反,人们构建出利维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维护世俗秩序,更多的就不再强求。

有人评论道, “利维坦是脱离最坏政治场域的政治设计,而不是走向历史终结的政治框架。”我们可以说利维坦是绝对主义政权,但不能将之等同于极权主义。恰相反,一切导向极权主义的左派学说里常见的末世论与阴谋论图景,我们并不能在利维坦的文本里发现。霍布斯创制的是一个保护生民不受彼此侵害的机器神,而非极权主义念念不忘的乌托邦愿景,为了一个至善的目标而要求所有人为之奋斗的大同社会。

《利维坦》读后感8

一个暴君,定会有很多人想要亲手灭了他,以解心头之恨,顺便让大家有过上好日子的可能。然而,在《利维坦》看来,灭了暴君是不对的,连这种想法都不该有。为什么?这要从国家的诞生讲起。

人人生而平等,是《利维坦》理论的出发点,这种平等是指个人能力方面。霍布斯认为,在原初的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能力差距不会很大,如果一个人体力强,他的智力就会弱,总之,能力的总和是平等的。在这种平等条件下,任何一个人,想要获得生存所需的资源,就必须和其他人竞争。有人说,我不竞争,偷偷的活着行么?不行,因为别人会猜疑,会怀疑你将攻击他,然后先下手为强,灭了你。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人与人之间始终剑拔弩张,相互警惕,处于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况。这种状况下,不存在公道,不存在财产(也就是说没有“你的”,“我的”之分),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之中。

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的希望,在人们的理智之下产生和平条件,也就是大家都应遵守的自然律,然而,规矩是有了,可没有强大的武力保证,又如何让每个人都按规行事呢?所以,大家就共同选出一个人或一群人,双方订立契约,让这个人或这群人成为主权者,把自己的所有权利和力量赋予给主权者,主权者就代表一切臣民,负责保护臣民,而臣民则必须服从主权者,主权者所说的话,就是法律,其他人必须服从,如不服从,必受惩罚。这样,一个集权式的国家就诞生了,霍布斯称它为“利维坦”。

回到前面那个问题,为什么杀暴君也是不义行为?因为如前所说,人们为了得到和平与保护,把自己的所有权利和力量赋予给了主权者,主权者代表了自己的意志,那么主权者所做的一切,都应得到认可,否则就是反对自己(主权者代表自己),即使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暴君”。此外,在这样的国家中,服从是繁荣的根本,因为不服从就违反了契约,会使国家陷入混乱,最终将会解体,人们就会回到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所以,臣民有叛逆心理都是不义的,更何况是弑君。

有人说,我不杀他,总可以让法律制裁他吧?很遗憾,主权者游离于法律之外,因为主权者就是法律的制定者,任何法律都可以随意更改。另外,也没有人能够审判主权者,因为主权者具有最终审判权,那些律师啊,法官啊,都是受主权者委派,他们没有审判主权者的权利。所以,在霍布斯的眼里,主权者没得约束,除非他想杀死你,你可以反抗,因为此时你的生命受到威胁,那个为保护自身的契约就失效了。这样说来,若要杀暴君,还是设法防卫过当,来个反杀,倒可以摆脱不义之名。

霍布斯的一些理论确实很荒谬,但是不服从确实是破坏国家稳定的一个因素。不服从很大一部分来自思想分歧,历史上,各种独分子,正是因为与上方有敌对思想,才有分裂行为。存在分歧,就会引来一个问题:谁正确?这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任何人都会认为自己这一面才是绝对正确,其他都是谬论,所以一旦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标准行事,那么国家将会混乱不堪。一个人的价值观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所以,统一思想就极其重要。霍布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提倡绝对服从和思想禁锢的手段,虽然过于强权,但被秦始皇和某GEMing付诸了实践。直到今天,人们思想呈现发散状态,精日、美分等等,所以现在提倡某某意识,目的很明确,未来可期。

《利维坦》读后感9

霍布斯对于上帝的证明并不新鲜,实际上它可以被看作是圣·阿奎纳(Aquinas)关于上帝因果关系证明的一个翻版,霍布斯从现实经验着手,判明作为结果出现的事物之前必先有一个产生它的原因,最终的原因一定能被推及到上帝的存在。同样地,我们根据自然理性的引导发现了自然法,我们也根据自然理性的引导去信仰神,否则关于自然法与神法的一致性就无从谈起,因为上帝是自然的创造者与人类理性的授予者,在这个间接的意义上,自然法也是神法。自然法的内容是通过人类理性的筛选被确立的,《圣经》中的某些词句只是用于确证自然法,也就是说,那些关于我们意志行为的内容才是自然法,信仰的真理无关自然法。从其作品“显白”的意义上来说,霍布斯并不是那些教士口中所谓的“无神论者”,也许是为了免于政治迫害,他在存在问题(God is)上承认上帝的存在,至于性质问题(what God is)他认为,我们对其一无所知,我们来源于日常经验的知识以及自然科学的规律,无助于我们去认识那个永恒的、无限的存在。于是,霍布斯通过以上对于存在与性质的区分,否定了上帝的可知性,从而极大地排除了神学对于自然科学的干扰。

“哲学是关于结果或现象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我们我们根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关于它们的原因或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得出来的。而且,哲学还是关于可能存在的原因和产生的知识,这种知识是我们首先认识到它们的结果而获得的。”通过这一大段话,我们可以得知在霍布斯看来,哲学的任务通过推理获得关于原因和结果的知识。同时,这也表明他在在写作中运用的定义(defination)和推理(ratiocination)的方法。这种方法直接来源于数学,推理意味着计算(computation),即加或减,例如,当一个人看到远处某个模糊的东西,他的心中就形成关于“物体”的观念;他慢慢走近并看到这个物体在四处走动,于是就有了“生命”的观念;最后他发现这个物体是和他本身类似的存在,他能说会道,就有了“理性”的观念;当他把心中的这些观念加在一起,最终形成了“人”的观念。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数学加减的形式企图还原心灵活动的方法,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机械论的思维。此外,霍布斯对待因果关系采取分析和综合(analysis and synthesis)的方法,即分析意味着从已知结果分解成形成结果的各项原因;综合则是从结果的各项原因,组合出结果的完整原因。

《利维坦》读后感10

霍布斯以讨论人性作为本书的首部分。他将一个人类描述为一种不断变动的事物,他试图通过实例来指出人类的一切都可以用唯物的方式呈现,也就是说,无需诉诸一外在于人类心灵、非物质的灵魂或是能力。 霍布斯接着将这种术语定义清楚。 善和恶不过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喜好和欲望的术语,而这些喜好和欲望也只是喜好接近或远离某对象的心中倾向。 他指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神学,经院哲学,之所以兴盛发展是建立将许多日常用语混淆在一块,像是“无形的物质”一词,这对于霍布斯而言就是一种词语上的矛盾。

霍布斯在描述人类心理时,完全没有提及“至善”(Summum Bonum),这是过去的权威主张。不仅是在概念的“至善”是多余的,并且从人类欲望的多变性来看,也不可能有这样的事物。因此,任何共同体若希望提供其成员最大的利益,将会被这种目标所,因为没有人可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利益。 其结果将是内战。

然而,霍布斯指出有“至恶”(summum malum),即最大的存在。此即对暴力的恐惧。 一个共同体可以建立在此种恐惧上。

既然没有“至善”,自然状态下的人就不会组成一个最寻求最大公共利益的团体。但在一个共同体之外,则是一个的状态。 有鉴于人类本性与欲望的多变性,以及对稀缺资源的需要以满足这些欲望,自然状态,如霍布斯所称这个的情况,必然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亦即所有人之间的战争。即使两个人不争斗,也不能保证一人不会因为其财产或是某种受屈的荣誉感试图杀死另一人,所以他们必须不断地对彼此抱持戒心。甚至抢先攻击自己的邻居,也是非常合理的。

” 因此,在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时期所产生的一切,也会在人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体力与创造能力来保障生活的时期中产生。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

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因此,如何避免自然状态变成了思考的核心。这种思考往往与自然法思想密切相关,但霍布斯认为这不应该称作“法”,因为没有人可以有能力加以实行。人类理性最关注的便是寻求和,但当和无法达成时便会思考如何以战争取得最大利益。 霍布斯明白指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正义的存在,每个人对于任何事物都能够声称自己具有所有权。 自然法的第二守则即是,任何人都应该放弃主张拥有一切事物,当其他人也愿意如此做的时候,借此远离自然状态,并且建立一个有权这些事务的。霍布斯总结第一部分,指出能够落实上述两条的另外17条自然法原则,并且回答一个国家当人民不同意其存在时,这个是什么意义。

《利维坦》读后感11

永无休止的权势欲是全人类的共同倾向,所谓“最终目的”和“最高的善”根本不存在。一个人的幸福在于目标的不断实现,他所谋求的不是当前片刻的欢愉,而是一条能确保未来永远欢愉的道路。即使他本可满足于一般的权势,但若停止对未来欲望的追逐,他连现在的美好生活都保不住。

自然状态下,人人生而平等。纵然有些人的身体比另一些人更强壮,或智力较另一些人更聪颖,但综合下来,也不至于使某一利益专属强者所有,而弱者决难触碰。就身体而言,最弱的人运用计谋,便可杀死最强的人。就智力而言,经验会伴随时间逐渐积累,使思虑的水平达到大致均衡的状态。欲望的平等因能力的平等而产生,当大家都想得到某一东西却又无法共同占有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力图征服或摧毁对方。出于自保,人们理性地选择先发制人;更有甚者,以扩张权势为乐,使本来安分守己、不愿主动侵略的老实人也无法单纯依靠防卫而生存。因此,当没有共同权力使各方慑服时,人们便处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下。这种状态不仅存在于某场具体的军事行动中,而且存在于人们对任何潜在的军事行动的疑惧心理中。此时,生产是无法持续的,航海、贸易、艺术、文学等也都难以为继。没有任何事情是不公道的,是与非、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观念都不会产生。没有共同权力的地方就没有法律,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无所谓公正与否。暴力与欺诈是两种重要的美德,猜忌与阴谋是必要的生存之道。人们将长期处于战争的危险和对死亡的恐惧中,人的生活孤独而贫困、短寿而卑污。

这就是单纯人性带来的恶劣结果,然而,它确有可能避免。这一方面要依靠激情,另一方面要依靠理性。使人们倾心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畏怯和对舒适生活的渴盼,于是,理性便提出一个大家都同意的和平方案。这个和平方案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法。

《利维坦》读后感12

霍布斯《利维坦》的题图可以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就上半部分来说,最为醒目的是从山峦中探出身体的巨人,他头戴王冠,左手握牧杖,右手持宝剑,威武异常。他的上半身和手臂由众多面向巨人头部的小人组成。巨人面色肃穆,俯瞰着崇山峻岭和山脚的小城。按照《利维坦》正文中的说法,这位巨人应该象征着那位“伟大的利维坦”或“活的上帝”。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位巨人就会发现,虽然组成巨人的小人们都衣着整齐,但巨人的上半身却不着一缕,霍布斯与版画家AbrahamBosse展示给读者的是一位半赤裸的“上帝”。在基督教社会的美术史中,将神(除了道成肉身的基督以外)以赤裸上半身的形式加以展示此前从未出现。如果进一步研究这颇令人难堪的巨人,一个更让我们吃惊的将展现在眼前,这位巨人何止是袒露上身,更是犹如医学解剖图般暴露出了身体的内部结构。

《利维坦》的“引言”告诉我们,这位巨人的灵魂是,关节是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赏罚是神经等,但在这幅图中,这些内容统统没有显示出来,暴露的只是无数背向读者的小人,那么这些小人真的是组成这个“人造人”的种种内在因素吗?同样在《利维坦》引言中,霍布斯谈到组成利维坦的质料是人。可见,暴露出的并不是“人造人”的人体t器官,而是更深层次的质料,从巨人头部向下延伸出的或隐或现的框线赋予这些质料以形式,照应着本书的副标题。将“活的上帝”的上衣除去,纵向劈开他的身体,直接将质料袒露给我们,霍布斯似乎在题图部分就暗示了我们《利维坦》正文要从“论人”起始的原因。但如此展示的巨人也暴露出“活的上帝”的弱点。

首先,图中巨人似乎没有,他仿佛是从崇山峻岭中长出的,这意味着巨人基本上无法向各个方向做大范围移动,者作为巨人的头部便与特定地域紧密地结合起来,或者说身处特定地域的者方才具备者的身份,一旦者因内乱,原本的巨人就仿佛被砍下了脑袋,者的身份便不再属于者。但内乱之后,国家得以恢复,即使组成巨人的小人不变,巨人也会长出一颗新的头颅。霍布斯在创作《利维坦》时查理一世已被斩首,查理二世法国,克伦威尔扶摇直上,对照上文的分析,《利维坦》似乎难逃献给克伦威尔的颂歌的嫌疑。

其次,巨人附着于特定地域,双手所持的牧杖和宝剑只能在一定距离内挥舞,这意味着者的有一定的实施范围。相比巨人,作为组成部分的小人却有健全的四肢,他们虽然被框线所框定,但那些似有似无的线看起来并非不可突破,这意味着小人可以凭借自身意志逃到者力所不及之处。另外,握持宝剑和牧杖的意志虽然源于者,但力量则来自小人的合力,当小人纷纷或逃亡,宝剑和牧杖便只能轰然落地,此时可能依然戴着王冠的头部只是徒有其表。

《利维坦》读后感13

论宗教。霍布斯认为,宗教是虚幻的,是人类恐惧创造的,是人类无知和恐惧的产物。宗教之所以在人身上产生,就在于人的某些特殊品质。

具体而言:首先,对于所见事物刨根究底、探求原因是人类特有的品质;其次,当人们看到事物的开始时,便会想到开始的原因,开始的时间,并试图去证明这个开始;最后,人类在早些时期的认识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很多现象无法解释,无从捉摸,以至于对未知事物的敬畏,将一些偶然性的事件当作某些神秘的、不可测的预兆。在这一章中,霍布斯还讨论了宗教与法律、政治的结合。

宗教与法律相结合,宗教主体自然会更容易接受法律,自觉遵守法律的要求。当人们受苦受难时,他们不会责怪统治者,而只会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责怪自己的不虔诚。霍布斯反对宗教,但他认为宗教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这也体现了霍布斯的另一面。即为了维护国家的权威、统治秩序,适当的时候可推行“策”,使人民绝对服从君主的权威、符合国家对人民的要求。这是霍布斯反动的一面。

在笔者看来,任何形式的“策”都是反动的,是对人民的背叛、对科学的反动。但,在当时教会势力如此强大、一致偏向于教会的那个时代,霍布斯敢于打破神的羁绊,以人的眼光来看问题,与愚昧的思想做较为彻底的决裂,是难得可贵的。

自然法观点。所谓自然权利,是指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力量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本性,即维护自己生命的自由。因此,在霍布斯看来,第一自然法则是人人都要寻求和平,捍卫和平,遵守和平;当和平得不到时,他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势,跳入其中,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利维坦》读后感14

霍布斯认为事实界就是物体的运动。有人抨击他为伊壁鸠鲁主义。事实上,他就是个唯物主义者,与马克思不同。人的思想是因为外界物体对我们感官撞机而产生的,人的观念和感觉是纯粹被动的。任何人的意愿,意念都是外部引发的。而近代则把人看做主动者。

一个人的主动选择才有道德责任,而霍布斯认为没有一个物体的运动是自身产生的,因此他的体系中缺少伦理学。霍布斯完全否认了人的自主性和自动性,他抛弃了灵魂。霍布斯所谓的人在古典看来就是死人,仅仅是个动物。

《利维坦》读后感15

在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中,完全呈现出其在思想史的地位与贡献。首先,霍布斯是近代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之一,从他的哲学体系来看,他是一个形而上学、机械唯物主义者。而在认识论上,霍布斯的经验主义重视感觉、经验为知识的来源,对理性主义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其次,霍布斯根本否认神的’存在,彻底揭示宗教的实质,摧毁以旧约和新约作为真理的信仰,从而摇撼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一大精神支柱,而这也是其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一大重要建树;第三,从政治理论上看,霍布斯是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利维坦》甚至可以同古代亚氏的《政治学》遥相匹比。如果说古代的政治学始终同伦理道德糅合在一起,那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则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真正做到了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代表早期新兴的大资产阶级和贵族发言。

而有一点在书中很值得注意。霍布斯也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政治设计将带来很多弊端,并且在《利维坦》 中有意识地为其辩护,认为就算可能存在这种种缺陷,也比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自然状态要好。这是因为霍布斯从来都是从“避免自然状态”这个出发点讨论问题,而不是相反地用“促进和平”这个出发点。这也直接导致了霍布斯没有想到过促进公意的出现而是将利维坦的单一人格归为主权代表者的单一人格。

很显然,利维坦是个人造巨兽。这种巨型的政治人造物在西方最早出现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之中。从本质上说,利维坦重新扬起了哲学的政治性,继承了西方的“哲学的国”的传统。哲学的国的存在,时刻提醒着人们,世俗的国还是不完美的。哲学的国就如苏格拉底所提到的“牛氓”,时刻刺激着“世俗的国”。这样看来,利维坦是一个针对这特定时代的乌托邦。虽然它并不完美,也早已过时,但是利维坦的种种特点与现实对比,不得不激起我们深深的思索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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