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佛府办〔〕765 号)规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 万元。”,现开展南海区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补助资金划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划拨对象
通过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详见附件1)
资金划拨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
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企业于10 月24 日(星期五)17:00 前,将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桂城天佑三
路3 号南海科学馆A 座102),逾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
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冯小姐:86089186
QQ:382660887
邮箱:nhppc@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黄小姐:86334412
南海高新协会
孙先生:0757-8668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