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永教【】1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秋季小学招生意见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进一步规范我校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2、具有我校常住户籍的小学生,以学生户籍为前提,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固定居住地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
3、外来务工就业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二、招生办法
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就学儿童的父母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分片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
新生入学年龄必须达到六周岁,即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户籍在青水派出所在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未报户口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出生证、或派出所、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具体划分:
1、具有青水村、沧海村、黄景山村、百芑丘村、罗溪村、丰田村、车村村、早安村、三溪村、炉坵村、柯山村、龙头村、谷坪村、新村村、三房村、东井村、大坵村、汀海村、际头村户籍的新生到中心校就读。
(注:其中青水、沧海、黄景山、百芑丘的生源不安排住宿。)
2、具有龙吴村、槐林村、过坑村户籍的新生到户口所在地村小学报名。
3、外来工、就业农民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在我校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四、新生报名时间
9月1日上午8:00-11:30
五、报名地点:
1、民族中心小学一楼一(1)班教室
2、龙吴、槐林、过坑在本村小学报名。
六、需交材料
1、本青水乡户口学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共四页)
(2)、幼儿园离园手册
(3)、预防接种证及到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4)、未报户口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出生证、或派出所、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外乡镇及外县市到本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新生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2)新生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暂住证、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均需出具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二女、独女、低保户及建档立卡生需提供乡政府证明可,可减免教辅费和伙食费。
七、注意事项
招生过程中严禁家长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若在学籍系统录入过程中发现学籍身份信息与他人重复、弄虚作假的一律予以清退。
八、温馨提示
注册时,最好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来,备好一支黑色水笔,以便填表时使用。
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
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