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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峻景湾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时间:2020-09-26 0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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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峻景湾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关于峻景湾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峻景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解除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与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二)表决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表决《峻景湾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含附件1:《峻景湾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附件2:《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

附《峻景湾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

(四)表决授权第二届业委会处理与小区共同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诉讼事务

二、会议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月8月28日9:00至9月07日12:00;

开箱统计时间:9月07日14:00

开箱唱票地点:峻景湾小区14幢二楼物业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确认的;

6.网络投票可以确认的;

7.持有书面委托书的受委托业主所代表的业主。

采用传真形式的,传真应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的,应在能够确认业主的身份前提下采用。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江滨花园社区一楼大厅(9:00-20:00);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传真件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本人姓名;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核查并确认业主本人身份);

5、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票的,需使用本人常用电子邮箱,有本人签字表决票的图片资料);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参会有效票达到50%以上,已确认参会未表决、明确表达同意大多数人票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辩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除第<三>2款情况外),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江滨花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杨国金联系电话:13064743286

特此公告。

杭州钱塘新区江滨花园峻景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8月12日

本公告同时在小区南北门及各楼幢单元公告栏公示

峻景湾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

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峻景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本小区将于近日启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原则

(一)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本次物业企业的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二)根据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了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本次选聘工作由峻景湾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具体实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结果,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后生效。

(四)参聘物业服务企业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物业公司宣传时可作比较,提出多项主张和意见,但不得攻击其他物业公司,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上门拉票,不得有乱张贴、乱派发资料、虚假宣传等影响公平竞争和干扰业主生活、扰乱正常选聘工作的行为。如有上述不正当手段和现象之一,则经选聘工作组核实并表决是否取消其参聘资格。

二、参聘物业服务企业报名条件

(一)参与竞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一级资质,物业服务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二)必须持有该企业现有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能配合所服务的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证明。

(三)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执业资格,物业管理区域内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服务质量标准

选聘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共十七条(详见附件1)。

服务等级为《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甲级服务(详见附件2),按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政府指导价,本标准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为1.65-2.5元/㎡/月(不含能耗费)。

四、选聘工作流程

(一)公示《峻景湾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公告

(二)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峻景湾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草案)

(三)评标工作,评标结果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1.授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事宜,并根据物业选聘方案开展招标工作,制定标书、细化报名条件、制定评标方案,公告招标书及评标方案,邀请达到标准且有意向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

2.安排投标企业展示服务方案

3.评标办法:评标组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评标专家1名,业委会成员2名,业主代表2名。业委会成员从业委会中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从小区第二届业主代表中推选产生。综合分最高的两家为中标候选企业。递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最终中标企业。

4.公布表决结果,宣布中标企业,并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

5.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6.新老物业工作交接。

特别说明:如两家候选物业企业在投票时,都没有双过半,对得票高者,独立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对其进行表决,如还不能双过半,则视为本次物业选聘流产,业委会有权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业主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一)凡对公示文件和选聘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业主,请向业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匿名意见和建议恕不受理。

(二)业委会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小区14幢二楼东侧业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726224569@

附件1:《物业服务合同》

附件2:甲级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备注:由于篇幅所限,本附件仅在小区南北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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