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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答疑】建筑服务差额征税能否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时间:2022-01-11 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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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答疑】建筑服务差额征税能否全额开具专用发票

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建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甲供工程总分包业务,我公司按差额简易方法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能否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附件 2第一条第(三)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71 号)附件 1《12366 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对“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解答如下: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 100 万,分包款 50 万,购货方要求开具 100 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 50 万的税款,如何开票?”答复如下: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 +3%),税额为 100/(1+ 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 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3%)*3%。

所以,你公司选择差额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本文来源于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转载请注明来源。

附大成方略中建安专题讲座:

2019年度建安业最新财税政策及实务操作

,减税降费和放管服继续奏响我国税制改革的主旋律,优惠与风险并存,是继续无知者无畏,还是继续缴纳冤枉税?建安企业何去何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脚步。

——增值税税率进一步下降,16%降为13%,10%降为9%,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税率调整文件,税率变了,合同咋签,票咋开,税咋报?

——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由分两年抵扣变为一次性抵扣,部分行业可加计按照进项税额的10%加计抵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税,建安企业如何应对?

——新个人所得税主要政策尘埃落定,年终奖筹划空间大增,高管、项目经理、承包承租经营者等高收入人群如何避税?

——2月17日,住建部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自3月1日起,建筑企业必须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企业社保征收暂缓移交税务部门,达摩克利斯之剑仍在头上,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用工模式如何创新,用工平台如何搭建?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重磅落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等减税措施令人眼花缭乱,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不符合条件如何创造条件享受?

——税收优惠事项、资产损失扣除等办税程序大幅简化,以放管服为导向的办税理念进一步落地生根,事前审批备案变为事后管理,此间风险如何防控?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范围扩大至8个行业,一般纳税人专票认证全面取消,各地自然人代开发票政策五花八门,小小一张发票蕴含多少风险?

为帮助广大建安企业适应新情况,掌握新政策,解决新老疑难财税问题,大成方略将于8月13-14日在呼和浩特举办《度建安业最新政策及实务操作》专场培训,针对建筑业上述实际问题,结合最新发布政策,以“享优惠、树规范、防风险”为主线,围绕企业全面享受优惠政策、财务规范化处理、涉税风险防控等疑难问题展开详尽讲解。

【课程大纲】

一、建安企业最新重要政策解析

1、增值税税率和农产品扣除率下调,对建筑企业有什么影响,对甲方和分供商应分别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

2、4月1日后开具或取得旧税率发票,应满足什么条件,有什么风险?如何判断发票上税率和编码简称是否正确?

3、不动产分两年抵扣变一次性抵扣,应当如何填报申报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4、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专票、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火车票等应如何计算税额,如何申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5、什么是加计抵减?建筑企业如何才能适用加计抵减?加计抵减如何申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6、留抵退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如何进行申报和会计处理,留抵退税以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会多交吗?

7、《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自3月1日起施行,实名制用工模式下,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劳务费,谁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总包和分包单位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8、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扣缴,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扣缴?

9、集团登记证取消核准之后,如何成立集团?集团内有偿或无偿借贷资金,以及总公司承揽工程交由分子公司施工,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0、新发布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1号),明确母公司承接工程子公司施工属于转包,税务上应当如何应对?

11、行业规定与税收政策出现矛盾,应当如何协调?个人或无资质主体提供建筑服务,是否可以作为分包款进行差额扣除?

12、社保征管体制改革有什么新动向,建安企业应当如何应对社保征管体制改革?

二、建安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新政

1、正确认识增值税免税效应,免税好处谁享受了?建安企业应如何利用小微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2、免税标准按照差额扣除分包款后判断,分包款如何把握?哪些地区材料款允许差额扣除?

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纳税期间如何选择最有利?

4、免税不得开具专票,开了专票还能享受小微免税吗?

5、免税开具普票,票面税率应如何显示?取得分供商享受小微企业免税开具的普票,是否可以差额计税,是否可以列支成本?

6、提供建筑服务差额征税与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免税,如何协调?如何申报?

7、小微企业免税,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免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8、预缴地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免除预缴增值税义务,应如何理解?

(二)“六税两费”优惠新政

1、“六税两费”全国各地减征比例分别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征优惠吗?

2、“六税两费”减税优惠,什么情况下会存在叠加享受?如何申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此优惠?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1、小型微利企业减税幅度前所未有,引入超额累进税率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2、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扩大,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三个指标应如何把握?

3、不同序列不同资质等级建安企业,净资产有什么要求?哪些建安企业可以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4、不同类型建安企业应如何进行事前规划,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5、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企业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都可以享受吗?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季度纳税申报表再次更新,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填报预缴和汇缴纳税申报表?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由备案制改为备查制,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2、现行69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建安企业有哪些可以享受,应如何填报申报表?

3、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建安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如何填报申报表?

(五)个人所得税优惠新政

1、后发放全年一次性年终奖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或单独计税,如何操作对个人最合算?

2、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等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建安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优惠事项有哪些,报销油费、停车费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六)特殊税收优惠

1、残疾人、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2、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3、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三、企业架构搭建财税筹划与风险防控

1、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都交什么税,怎么样交税,税负是多少?

2、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哪个更优?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操作?

3、公司是个人持股好,还是法人持股好,在税收上有什么待遇?上市对公司和股东各有什么利弊?

4、什么是经营所得,哪些人缴纳经营所得,经营所得有几种征收方式?

5、建安企业资质管理最新规定是什么,资质升级注册资本不够怎么办?增资涉及哪些税种,应如何操作才能交税最少?

6、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什么区别,母子公司,总分公司之间发生资金拨付、人员借调、收缴管理费等往来,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应如何核算?

7、取消建筑劳务资质的省份有哪些?新形势下,自有工人、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班组用工哪种模式最优?

8、个人股东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规避视同分红的风险?

9、公司—项目部、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不同施工模式下,涉及哪些税种,应如何操作?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10、建安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怎么回事?如何避免被核定征收?已被核定征收应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异地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否抵减机构所在地员工应纳税额?

四、业务流程财税筹划与风险防控

1、增值税如何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简易计税项目差额征税,是否可以跨项目扣除分包款?一般计税项目销项抵扣进项,是否可以跨项目抵扣?异地项目差额预缴增值税,是否可以跨项目扣除分包款?已预缴增值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是否可以跨项目抵减?

2、建筑企业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以及新旧会计准则收入存在什么样的差异?应当如何协调税会差异?

3、什么是价外费用?建筑企业常见的价外费用有哪些,价外费用应当如何开具发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4、建筑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不征税的发票,不征税发票开具之后应如何进行税务和账务处理?

5、商品混凝土只能取得3%专票,如何通过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增加抵扣?

6、甲方直接向分包商供应商付款,或者甲方要求开票给第三方,是否符合三流一致?应如何操作?

7、分包商、供应商不开发票有什么防范措施?分供商注销、撤销等无法开票,如何操作才能税前扣除?对方走逃失联造成的异常凭证应如何补救?

8、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几种模式?各地征收率分别是多少?个人代开发票,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建安企业取得个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代扣代缴?

9、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挂证人员,只上社保,不发工资或者只发最低工资,是否需要做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10、自个人租入机械涉及哪些税种,租金代开发票以后,建筑企业是否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何降低机械租赁的税负?

11、代扣代缴、预扣预缴、汇算清缴分别代表什么意思?分别用于哪些场合?未履行扣缴义务有什么风险?

12、个税手续费返还,应如何向税务机关办理?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受70万元限制,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是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发给办税人员,是否还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讲师介绍】何广涛博士,中国建筑财税深耕者,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

何博士曾在北京大型双特级资质建筑集团从事财税实务工作十余年,历任国家体育场“鸟巢”项目财务主管,特大型项目部总会计师,集团公司税务负责人等多重岗位,具备完整的建安行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经验。

何博士是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营改增专家,多次参与住建部、财政部相关政策研讨,深度参与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进程。出版专着《建筑业增值税管理与会计实务》。

【培训时间】8月13-14日(周二、三)

【课程地址】呼和浩特市东达假日酒店5楼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

【培训费用】非会员:3000元/人,会员刷卡入场。

【咨询电话】张老师 1584816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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