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一直在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异地就医许多举措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近日,结合“风雨兼程、医保同行”市级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开展,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文件,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更大程度和更深层次上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的便捷性!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异地就医政策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驻外人员
Before
需选择3家不同级别定点医院
Now
只需备案到城市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需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地所有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皆可刷卡就医。未刷卡先行垫付的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转诊转院人员
Before
需选择二级专科及以上级别定点医院,备案有效期为1个自然年度
Now
只需备案到城市,不限制医院级别,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转诊转院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不限定具体的医疗机构,备案后在该城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持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未刷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当次是指在备案地同一医院连续发生的门急诊检查和住院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医疗行为过程。)
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开通住院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人员
Before
无法补办手续,仅在三级医院住院才可以按转诊转院应报销额的50%给予报销
Now
住院期间可以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刷卡结算,不限制医院级别
市外转诊转院补备案仅限异地在院期间申请。参保人员需经诊治过的参保地最高等级且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持未出院承诺书、入院通知单、病程记录(或医嘱单、押金单)等材料,按备案规定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交办理。符合条件的,备案日期可提至本次入院前一日,出院刷卡结算。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的,备案经办日期须早于出院日期。
再次提醒:转诊转院一定要先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驻外回徐人员
Before
异地备案有效期间回参保地就医,需急诊鉴定或按照非正常转诊转院报销医保待遇。
Now
异地备案有效期间回参保地就医,按照驻外人员转诊转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