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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6宗土地将拍卖!海曲路旁的许家楼地块来啦

时间:2020-10-22 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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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6宗土地将拍卖!海曲路旁的许家楼地块来啦

7月8日,位于东港区政府南侧的热点地块再次高溢价成交,当日6宗土地成交总面积约224726万平,成交总价116600万元。接下来的7月14日,日照还将拍卖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起拍价3.86亿。刚刚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发布消息,7月29日又将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包含有海曲路旁的许家楼地块,花落谁家,值得期待。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 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7月9日至7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16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7月28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7月29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A-67号、A-139号宗地一并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该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针对配建安置楼、沿街商业楼等事宜由竞买人与日照街道许家楼村协商解决;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东港区政府、日照街道办事处、日照街道许家楼村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86号)的有关内容,A-67号宗地需配建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198号)的有关内容,A-139号宗地需配建9班幼儿园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838平方米;配建社区配套用房(含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配建农贸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4.A-4号、G-501号宗地一并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G-501号宗地主要用于新型建材生产、研发,打造新型建材研发基地,该项目需引进外资2000万美元,在土地竞买前,竞买人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将缴纳的境外保证金汇入新成立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外资部分应由银行出具的入账单据和日照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部出具的认定文件。本着先建工业,后建住宅的原则,在G-501号宗地工业用地厂房建设达到总建设面积的60%时,方可进行A-4号居住用地验槽及基础施工;在G-501号宗地工业用地厂房竣工后,方可进行A-4号居住用地预售手续。居住用地优先用于企业人才入住、职工安置建设。在土地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高新区管委、河山镇政府、香河片区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146号)的有关内容,A-4号宗地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地块内有220KV架空电力线穿越,建设时应满足电力线安全防护要求。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89号)的有关内容,G-501号宗地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

5.A-69号、X-70号宗地一并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为了化解企业风险,针对收购X-70号宗地地上建筑物部分,以及后期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同建设单位日照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审计认定。本着“先建商业项目、后开发居住用地”的原则,竞得人需将X-70号宗地在建工程项目外立面装饰工程完成后,才可办理A-69宗地的开工建设;在X-70号宗地竣工验收完成后,方可办理A-69宗地的预售许可手续。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高新区管委、香河片区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147号)的有关内容,A-69号宗地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4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托老所(含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根据日照市政府令第99号《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163号)的有关内容,X-70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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