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4号源稿: 发布时间:03月04日 16:23:58 编辑:陈其欣(0)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 14 号
为保障市民和入境外籍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在浙外国人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31号文件)和《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8号令》精神,结合永康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入境外籍人员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永康市来永外籍人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来永外籍人员实行健康码管理
所有来永外籍人员均应申请浙江省健康码,没有支付宝账号的可通过金华市统一的“来金人员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登记。
根据健康码的现行工作规范,对来永外籍人员进行服务和管理。
三、严把入口关
相关部门要制定来永外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来永外籍人员疫情筛查询问和健康检查到位,对其携带的货物、行李等按规范消杀检疫,落实单独通道、专车接送。外籍人员抵永后,全部纳入所在单位、企业、学校和社区等的防控体系,对商务、旅游等短期境外来永人员,安排入住指定宾馆。对来自日本、韩国等境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按规定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按要求送医就诊。
四、建立来永外籍人员信息登记共享机制
永康市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建立来永外籍人员信息登记共享机制,提前掌握拟来永人员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来永外籍人员身份、目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住址、行动轨迹、健康情况等信息的收集登记,严格执行涉外疫情1小时请示报告制度和防控期间每日涉外工作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共享,同时注意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
五、加强沟通,建立互信关系
对来永外籍人员开展的相关防疫工作,要加强解释和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其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负面情绪和评价。对境内、外出现的负面舆情,要积极引导处置。
六、注重服务和人文关怀
对每一个境外来永人员发送《致外国人告知书》(中外文)。
相关部门、地区在执行各项防疫措施时,要注意外事礼仪,充分尊重来永外籍人员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从生活、交通、语言、防疫等方面为辖区外国人提供便利,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针对居家或集中隔离需要生活物资配给的外籍人员,要充分了解并尽可能照顾到其生活和饮食上的相关禁忌。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