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第3号
按照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结合陆良县疫情防控实际,经陆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陆良县市际、县际道路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县域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车,以及跨省、跨市、跨县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和派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运时间
自1月29日00:00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跨省、跨市、跨县客运班线:陆良县至县外所有客运线路。
(二)县域内农村客运班线:县城至所有乡(镇)客运线路,乡(镇)至乡(镇)客运线路。
(三)县域内公交客运。
(四)跨省、跨市、跨县、县域内包车客运。
(五)跨省、跨市、跨县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和派单。
三、其他要求
(一)各客运站经营单位、各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农村客运经营者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工作群、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停运信息,积极宣传劝导旅客错开春运高峰期、避开疫情管控期,尽量不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陆良县所有客运站应提前沟通、衔接,做好即将到达的省际、市际、县际、县域客运车辆的劝返工作。
(三)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应做好饮用水、食品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对旅客的人文关怀,保障旅客正常的生活需求。
(四)为保障自身和家人安全,倡导广大群众尽量要减少外出,特别是驾车外出。
恳请广大市民、旅客、从业人员理解支持,特此公告!
陆良县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