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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01 01: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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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预防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保障市民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我市铜官区所有社区、义安区五松镇和顺安镇隶属社区、郊区桥南办事处隶属社区,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其它区域参照执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的原则,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将养犬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机制,使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序,养犬管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实现 四到位一减少 的工作目标,即宣传引导到位、犬只免疫到位、整治纠违到位、举报查处到位,犬只伤人扰民、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8月20日前)。

1.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制定出台有关文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

2.发布《致市民一封信》《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综合整治(8月20日至年底前)。

1.捕捉收容。市城管执法局会同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义安区政府对重点管理区域内的流浪犬、无主犬组织开展捕捉收容工作。

2.巡查严管。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加强巡查,对不文明养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劝导、处罚。

3.规范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犬只经营市场、动物诊疗机构的免疫管理工作。

4.举报查处。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10或12319,对群众举报违规养犬行为,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

5.媒体曝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

(三)建章立制(今年年底前)。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法规草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联动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 边整治、边总结,边管理、边完善 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建立日常管控机制,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查实快处。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对工作失责的,实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联合督导,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强化检查协调,确保养犬管理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管理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

单位职责

附件

全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勇(市 政 府)

副组长:张春霞(市文明办)

骆后来(市公安局)

成 员:顾大伟(铜官区政府)

孔海斌(义安区政府)

俞茂进(郊区政府)

朱文成(市城管执法局)

王健康(市市场监管局)

马胜本(市农业农村局)

蒋成勇(市公安局)

何忠亚(市公安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蒋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忠亚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文明办负责将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开展文明养犬有关宣传工作。

(二)市公安局切实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及犬只伤人事件等,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处理,对监管的公共场所加强犬只管理及巡查,对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捕捉收容。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的免疫和检疫,犬只诊疗机构和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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