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预防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保障市民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我市铜官区所有社区、义安区五松镇和顺安镇隶属社区、郊区桥南办事处隶属社区,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其它区域参照执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的原则,组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将养犬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机制,使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有序,养犬管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逐步实现 四到位一减少 的工作目标,即宣传引导到位、犬只免疫到位、整治纠违到位、举报查处到位,犬只伤人扰民、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8月20日前)。
1.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制定出台有关文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
2.发布《致市民一封信》《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综合整治(8月20日至年底前)。
1.捕捉收容。市城管执法局会同铜官区政府、郊区政府、义安区政府对重点管理区域内的流浪犬、无主犬组织开展捕捉收容工作。
2.巡查严管。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加强巡查,对不文明养犬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劝导、处罚。
3.规范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犬只经营市场、动物诊疗机构的免疫管理工作。
4.举报查处。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10或12319,对群众举报违规养犬行为,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
5.媒体曝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
(三)建章立制(今年年底前)。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法规草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联动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 边整治、边总结,边管理、边完善 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建立日常管控机制,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查实快处。建立问责工作机制,对工作失责的,实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联合督导,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强化检查协调,确保养犬管理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管理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
单位职责
附件
全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勇(市 政 府)
副组长:张春霞(市文明办)
骆后来(市公安局)
成 员:顾大伟(铜官区政府)
孔海斌(义安区政府)
俞茂进(郊区政府)
朱文成(市城管执法局)
王健康(市市场监管局)
马胜本(市农业农村局)
蒋成勇(市公安局)
何忠亚(市公安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蒋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忠亚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文明办负责将城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开展文明养犬有关宣传工作。
(二)市公安局切实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及犬只伤人事件等,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处理,对监管的公共场所加强犬只管理及巡查,对流浪犬、无主犬予以捕捉收容。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的免疫和检疫,犬只诊疗机构和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