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威海考区度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8月在威海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二、发证时间
10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发证地点
市司法局二楼210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统一路406号)。
四、发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后领取,不得代领或者采取邮寄及其他变通方式方法。
(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申领人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距离保持在1米以上,配合检验健康通行卡(绿码),领证后及时离开,不得逗留。体温超过37.3℃或者体温异常、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需电话申请延迟领证。
(三)其他提示注意事项。申领人在备案表签名时,请认真核对工作单位、居住地、学历、联系电话是否有新的变化,如果有变化,请在对应栏目中手书填写。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可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0631-5217310
威海市司法局
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