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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综合体之借鉴日本都市农业

时间:2024-06-07 19: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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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综合体之借鉴日本都市农业

日本的都市农业,本质上是都市的产业之一,不但有传统的农业功能,还有维护城市生态和文化等功能。中国也应该借此确定自己的都市农业概念。可以认为,在中国,田园综合体应该是在城市郊区的食品产业、环境产业、景观产业、休闲产业、教育和文化产业的综合体,其本质上属于城市休闲产业,从业者也属于城市居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城乡结合和一体化,消除城乡对立。

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内涵扩展

日本都市农业概念从消极观念向积极观念的转变,反映了日本学术界和政府对农业功能的重新认识和定位。这一变化由来已久。1960年日本制定《农业基本法》时,人们对农业的认识还普遍停留在基本产业定位上,因此法律的主要目标在于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改善农民的收入状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思考农业的多功能属性,不断提出新的农业认识。

1969年,东洋大学教授矶村英一提出了“都市第三空间理论”,认为现代都市应该为人类提供三大空间,包括居住的地方、生产的地方以及户外休闲的场所。但是现实是,城市的迅速发展使人类居住和生产的空间大大拓宽,但个人活动空间却被局限于住宅和办公楼,与自然隔绝。因此,现代都市应该规划出第三空间,让人们享受阳光和绿地。这一理论强调了自然环境对市民生活的重要性,发展都市农业恰恰可以满足市民对优美自然环境的向往,缓解城市紧张生活的压力。

1974年,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松尾孝岭提出“环境农业理论”,认为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地区,农业应该由传统意义上以粮食生产为目的的城郊农业转向以提供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为目的的都市农业,农业功能发生变化。

1995年,日本农林部门组织“农业基本法研究会”,研究讨论对《农业基本法》的修改。1999年制定和发布的新农业基本法改名为《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正式肯定了农业在粮食供给之外的诸多功能,如水土保护、景观形成和文化传承等。2001年,应政府的要求,日本最高学术机构“日本学术会议”专门发表了关于农业功能的咨询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农业的三方面功能:粮食安全的保障功能、生态环境的维护功能、社会和文化的传承功能。

根据这一功能界定,日本民间智库三菱综合研究所也尝试着对农业的多功能进行了货币评价,2001年日本农业多功能的评估价值约为82226亿日元,相当于一年的农业生产总值。也就是说,除了传统的生产功能外,日本农业的其他功能也将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都市农业正是农业多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重要途径。需要进一步扩展并实施计划性保护。

日本都市农业概念的国际比较

如前所述,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经历了郊区农业、残地农业和有计划地保护的农业等阶段性变化。如果说,第一次概念变迁的动力来自于城市农民的生存需求,那么第二次变迁则应归功于社会各界对农业功能认识的转变。可以说,关于都市农业概念,日本国内已经达成了共识;那么,国际社会又是怎样定义都市农业概念的呢?

在国际上,“都市农业”有着多种英文译法,如urban agriculture,agriculture in city countryside,agriculture in urban countryside等。至今还没有发现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直接文献,通常认为1950年美国学者欧文·霍克使用了“都市农业区域”,1969年美国经济学家约翰斯顿·布鲁斯提出了“都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一文中正式提出了“都市农业”的概念。

从国内众多学者的研究来看,欧美都市农业概念的发展可以归为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50年代的“市区农业区域”概念;二是60年代的“都市型农业产业”概念;三是70年代以后的城乡结合的综合农业概念。尤其后者,典型代表是1999年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专家穆杰特所做的界定:都市农业是位于城镇、城市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对城市或城市周边的自然资源加以循环利用,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内或者城市周边的人力资源、产品和服务,为城市生产、加工或销售各种食物、非食物产品或服务的产业。据说该定义后来被联合国人居署城市管理项目、农业研究发展国际合作中心等机构所采用。

,国际都市农业组织、世界粮农组织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也做出了大致相同的定义:都市农业是指位于城市内部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以满足城市消费者需求为主要目的,采取集约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城市废弃物(垃圾、污水等),在分散于城市或郊区各个角落的土地上和水源中,种养各种家用作物,具体包括食品、花卉、草皮、药材、木材和燃料等,是一种包括从生产、养殖、加工、运输、消费到为城市提供农产品和服务的完整经济过程;它与乡村农业的重要区别在于它是城市经济体系和城市生态系统中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最先兴起的是郊区农业研究。郊区属于城市行政范围,至今仍有不少学者坚持郊区农业等于都市农业的观点。90年代初,中国开始引进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进行广泛研究,形成了新的都市农业认识。其中,以农业经济学者为主的一派主张都市型农业概念,强调都市农业是一种高度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和市场化的农业。以经济地理学者为主的一派则认为都市农业泛指城市农业和环城市农业,前者为小范围的自给型或直接销售型农业,后者为集约化的半商业和纯商业经营的农业。

综合国内外不同的都市农业概念可以发现,都市农业概念的定义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区域概念——是行政区域还是地理区域、是城市内部还是城市郊区或是城区加郊区、甚至城区加郊区加外围农村;产业概念——是传统的大农业还是城市服务型高级农业、或是以农业为依托的新型服务业(如观光农业等);城乡关系——是着眼于城市主体还是农村主体、或是城乡一体。比照这些因素,日本的都市农业概念,在区域上早期是行政性的地理区域、近期是单纯的行政区域概念,在产业上是传统的大农业观念,在城乡关系上强调的是城乡一体的意识(承认城乡对立,但主张建设兼有农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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