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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了航班延误险300万羊毛的奇女子 是天才?还是罪犯?

时间:2021-09-10 0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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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了航班延误险300万羊毛的奇女子 是天才?还是罪犯?

最近一件不同寻常的“骗保”案件,走入了公众的视野并引发热议。

我们先简单地回顾一下案件:

南京女子李某,有航空服务工作经历,了解航班延误险规则。

她挑选延误率高的航班,并结合选择当地气象条件选择极端天气发出。利用不同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并大量投保航班延误险。

当然李某不会真的去乘坐这些航班,她投保后会持续关注。如果确认航班不会延误,她就在起飞前把票退掉。航班如果出现延误,则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李某四年多的时间里,理赔900多次,共获得理赔金近300万元。

然而这个致富方法似乎并不可取,该女子目前已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开始用的罪名是:涉嫌普通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

但是网上对这件“骗保”的事情争议很大,很多网友认为这名女子正常买票、正常投保,正常申请理赔,一切看似走的都是正当程序,违法都难说,何谈骗保犯罪?

后来南方警方今天发表公告,澄清了她被抓捕的理由,是涉嫌伪造延误材料,虚构延误事实。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然而网上已经吵翻了天,不光网民,甚至很多律师、法官也加入了对这个案件的讨论:

天才还是罪犯?是保险公司输不起报警,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网上已经有很多分析的文章了,有保君这里也仅仅说一下自己观点,正确与否不敢保证,大家且听我且说就好。我们还是以,案件最后官方判决为准。

首先我觉得是不是“诈骗”、“保险诈骗”首先必须认定:李某购买延误险时,是否有能力确定航班一定可以延误,获取保险金。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是判断是不是“诈骗”的本质。

如果我有一件赝品,我明知道这是一件赝品我按真迹卖给你,这叫做诈骗;但是如果我也不知道这是一件赝品以为是真迹,而你也以为是真迹买了,这就不叫诈骗,而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买卖合同。

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保险合同本就是射幸合同,本来就是按着大数原则来设计的,必然有随机性和偶然性。

而天气是自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李某控制不了天气,改变不了是否飞机延误的事实,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我们从公开的报道中可以获知:李某挑选航班和班次时间,也都是基于她的经验和公开的气象信息。说白了大家都在赌嘛,那么就应该愿赌服输,而不是叫”家长“。

当然本案可能另有隐情,关键在于李某有没有伪造航班延误信息以及身份。我们还是继续吃瓜关注案情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这件事,也给航空延误险巨大的冲击,目前很多平台都修改了理赔规则。如去哪儿、携程规定,投保人在预订航班或投保时就已经知道或合理推断可能发生延误,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另外,乘客未实际乘机,即便航班延误也不能获得赔付。

中国人保航空延误无忧计划对于延误认定的标准中,规定延误时间自计划航班的原定到达时间开始计算,被保人实际乘坐。且认定标准明确表明以中国民航系统记录延误时间与乘坐记录为准,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证明文件。

希望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都能以此为戒,保险不是为了单纯的获利,保险最本质的作用还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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