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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

时间:2022-02-14 07: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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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

我听过刘玫老师的课

我听过刘玫老师的课。司法考试前夕,我参加了北京三校名师培训机构的考前培训,刑诉课就是刘玫老师讲的。

由于离讲台有点远,看不大清楚长相,只知道刘玫老师身材高挑,长方小脸,戴眼镜,说话声音洪亮、浑厚,课讲得深入浅出、言简意赅,是个好老师,无论是知识储备、考点把握、还是语言表达能力,都是一流水平。

关于刘玫老师和汪海燕绝交声明,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刘玫老师和汪海燕都是学界的知名人物,通过公共资源说以下个人的事情(个人恩怨)无可厚非,退一步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表达以下自己的爱恨情仇,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甚至国家大事、国际形势都可以说一说,言论自由嘛,只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就是可以的。

重点内容来了,有人大肆批判:两个教授为了一个副会长的位子上演撕逼大战真是丢人现眼、斯文扫地。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那您认为为了什么才可以这么剑拔弩张?联合国秘书长?一个人在乎什么、不在乎什么那是人家个人的权利,你认为作为学者真该淡泊名利、谦恭有礼,你这也是一种慷他人之慨的无耻行为,天空之下,大地之上,生活着的都是平凡的生命,大家都是吃五谷杂粮的凡夫俗子,你凭什么要求别人做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你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成为什么的人?

谁都不能飘在空中、餐风饮露地活着,都得脚踏实地都得扎根在在这大地之上,因为只有大地才能源源不断给我们提供生存所必需的养分。

一个开明的社会,应该是允许每个人自由选择成为什么人的社会,一个慈悲的人,应该是尊重别人自我选择的人,而不是道德绑架别人、动不动就对别人进行道德审判的人。

一个学者,学识过硬、对工作认真负责,守法公民,至于道德要多么高尚那是人家的自我选择,你要说学者就得多么多么高尚那是你在道德绑架,也是你的一厢情愿。

#男子和妻子吵架后醉驾自首求蹲两天##律师说法##超标电动车酒驾#

现代社会成年人的压力真的很大,很多时候崩溃往往都是在一瞬间。但一定要注意用别的方式方法去减轻压力,千万不可以身试法,因为真的试不起。

#被判处刑罚的后果#

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3.可能影响子女的将来考警校、军校,考公务员。

法律知识普及

1.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核定标准,就构成酒驾或醉驾条件。

2.饮酒后将车开到一旁熄火休息,因无法举证自己并未酒后开车,因此被法院认定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虽然警察没看到司机开车,但完全可以推定司机已经实施酒后驾车行为,除非有明确反证予以证实司机并未开车。

3.#超标电动车酒驾# 属危险驾驶罪。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的要求。实际上,现在很多电动车都是超过这个法定标准的,外观与摩托车并无二致,速度更是远远地超过了20km/h的标准,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科学知识普及

人的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

周林强律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司法考试419分,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者权利保护,合同纠纷、公司经营风险防控,执行难问题的对策研究

欢迎关注,和周律一起用法律思维看热点事件,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前沿问题。[比心][比心][比心]

#公车猥亵女孩案男子应受何种处罚# #律师说法# 5年以上有期徒刑

千万别以为像大多数案件媒体报道的一样,行政拘留十几天。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特别保护:

其一,猥亵儿童罪,不要求采取强制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不论儿童是否同意(考虑到儿童的认知,其承诺无效),都构成猥亵儿童罪。

其二,在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根据两高两部的司法解释性文件,已经不是5年以下判1年2年的简单事情,而是直接要升格法定刑,加重处罚,5年起步。

规范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

司法实践深圳中院案例

案件事实:在公交车内,被告人趁人多拥挤紧贴受害人(11岁小学生)的身体,并抓住被害人马某的左手压在其下体上,持续数分钟。

深圳中院: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判处有期徒刑5年。

再来看一看较轻的治安拘留案件。

治安拘留案件是这样的:

兰州高中女生公交车被猥亵案例行政拘留13日

男子用手拉、抚摸、擦蹭敏感部位、当面播放淫秽视频等手段进行侮辱骚扰。女子下车后,并尾随身后将女子控制到小西湖公交车站旁凉亭内偏僻处进行猥亵后离开。

根据《治安案件统一案由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猥亵,是指行为人以刺激、兴奋、满足自己的性欲或挑起他人性欲为目的,实施的除奸淫行为以外的一切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伤风败俗的行为。

处罚书长这样(见本文底部)

周林强律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硕士,司法考试419分,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者权利保护,合同纠纷、公司经营风险防控,执行难问题的对策研究

欢迎关注,和周律一起用法律思维看热点事件,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前沿问题。

【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徐呼和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领域,收取他人财物】至,徐呼和利用担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帮助请托人承揽多项监狱系统工程,从中收取工程施工方巨额好处费,严重破坏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营商环境。2月,徐呼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证!通过注会经济法,通过税法,通过会计和审计,通过财管与战略!自主择业退出现役,开始律所实习,通过注会综合阶段考试,一次性通过税务师五门考试。初开始律师执业。一路走来满是艰辛不易。成绩属于过去,希望在执业律师的路上坚持不懈走下去,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综合的法、财、税服务![加油]

华为公司对员工的腐败问题也十分重视,为了打

击腐败,华为做了很多努力。9月4日,华为召集了全国近200家企业业务的经销商,邀请他们起参与华为反腐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华为通报了自身进行内部反腐的情况:华为内部有116名员工涉嫌腐败,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一名华为办事处的负责人是在旅游时被抓的。此外,还有69家经销商牵涉其中。

华为邀请经销商一起,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防止华为员工和经销商之间出现腐败行为。

导致企业出现腐败行为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

1.权力过于集中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一家企业的权力配置出现问题,导致关键岗位的权力过大,无法监督,就极易发生腐败。这在创业型企业中十分常见。

2.用人失察

在用人方面,企业家应当谨慎,如果把一个品德有问题的人放在重要位上,发生腐败问题几乎是必然的。很多余业家只看重员工的能力,却不考

察员工的品德,这无异于给企业的发展埋下隐患。

3.企业制度存在漏洞

企业发生腐败行为,通常是因为企业的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制度设计存在漏洞,就会给腐败留下生存的空间。例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或者对采购、财务等相关环节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流程,致使企业在关键环节的控制力不足,制度不明确等,都会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听来的故事,大可不必当真。

3月,一刚过司法考试准备找律所的实习生,在和律所主任面谈后,出现以下情况。

实习生:主任,想问一下工资待遇。毕竟刚毕业,没有收入来源,不想靠家里了。

主任:实习嘛,主要还是以学习为主。你说你在我这里办实习证,还要跟着老律师学习,咱不像别的所那样让你缴纳费用了,这个工资嘛,都好说,先来,适应适应。反正咱的案件多,适应好了,实习证下来了工资少不了你的,而且就咱单位的案件量,工资低不了。

实习生大喜,有工资哎,而且这主任看着彬彬有礼,喝的茶这么高档,办公室装修豪华,他办公桌旁边还有一个牌匾“人民的好律师”,像是一个当事人送的呢。人品应该不差。嗯,就留下来试试吧。

实习生:那行,主任。那我啥时候来上班?

主任:今天下午就可以,会开车不?

实习生:会的,主任。

主任:好,那今下午跟我去一趟外地办案。

实习生:好的。

月末,实习生纳闷,房租该交,吃饭都成问题了,怎么还不发工资?又等了两天,实在坚持不下去了,遂找财务主管。

实习生:主管,咱工资啥时候发?

主管:实习生的话,一律是拿到实习证之后再发工资。你实习证才递上两天还没下来,再等等吧。

实习生:那我现在没钱吃饭交房租了啊

主管:那没办法,这是律所规定,行业内都这样。

实习生无奈,实习证已经递交上去了,要是换所得话,还得再耽误时间,再咬牙坚持一段时间吧。

终于,实习证下发了!!!!实习生屁颠屁颠查自己工资卡,卡内余额:1050元。

什么,就1050?所里是不是弄错了?我得去找所里去,我这交完房租,哪有我吃饭坐车的钱?不是说工资高的很,不是当律师很挣钱吗?实习生心里如是想啊。

实习生:主管,我工资是怎么发的?我就收到1050.

主管:不对吗,一天50,周六周末不是工作日,你请假一天扣50.总共还有21天,1050不对吗?

实习生:我的工资就是一天50块钱吗?

主管:是啊,咱所之前是一天30,给你50是高的呢。其他所还有的不给工资呢。

实习生:我我我。。。。

我到最后也没憋出一句话来,愤怒离开。找到主任办公室。

实习生:主任,咱律所实习生是50一天吗?当时不是说案子多,工资也高吗?

主任:对啊,咱所之前是30一天,后来想着现在物价上涨,你们也不容易,就给提高了。放心,咱每月按照员工表现会有奖励的。你这实习证拿下来了,一年后你就是个执业律师了,到时候收入就上来了。对了,咱那一批案子,现在是啥结果,啥进展?法院那边咋说?

实习生:那批案子啊,法院那边说计划合并审理了。。。。。。

哎,我怎么又出来了,不是要找主任谈工资的吗?

陕西西安,一男子多次进出超市,专挑过期食品购买,随后向超市主张十倍赔偿,商家受不了于是报警,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很多朋友对《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规定并不陌生,即《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为什么男子买了过期产品进行维权却成了敲诈勒索?

1、有人说知假买假,男子不符合消费者的身份,真的是因为知假买假吗?

知假买假?其实不然,最高院早在就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最高院答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的意见指出:“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换句话说,知假买假的行为在食品、药品领域仍可支持,不能因为知假买假就否定了消费者的身份!

2、为什么男子“维权”却成了敲诈勒索?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敲诈勒索,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男子购买过期食品,是为了要钱,商家不给钱男子就进行举报,咋一看,男子知假买假获取赔偿的行为似乎与敲诈勒索行为并没有什么区别,可真的是这样么?

知假买假获取赔偿与敲诈式打假的主要却别主要是在非法占有中的“非法”二字,应当明确的是知假买假索并依法索要赔偿是正当维权,而敲诈式打假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讹诈。前者属于合法行为,后者属于违法犯罪。

综上所述,男子因敲诈勒索被公诉,不是因为知假买假,而是其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比如索要赔偿数额过高,再比如采用了比较恶劣的威胁手段等等。

你如何看待此事,如果看待知假买假的行为?#男子专挑过期食品“维权”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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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总支副书记杨海平违规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问题。3月至6月,杨海平担任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提拔张某某;经其提拔任用的刘某某等9人均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杨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12月,杨海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西安纪检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卷指导案例43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1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司法赔偿 错误执行 执行回转

裁判要点

1.赔偿请求人以人民法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侵权情形为由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就赔偿请求人诉称的司法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一并予以审查。

2.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案件,因原执行行为所依据的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对原执行行为裁定予以撤销,并将被执行财产回复至执行之前状态的,该撤销裁定及执行回转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执行错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基本案情

赔偿请求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泰海口营业部)申请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在未依法对原生效判决以及该院(1999)琼高法执字第9-10、9-11、9-12、9-13号裁定(以下分别标9-10、9-11、9-12、9-13号裁定)进行再审的情况下,作出(1999)琼高法执字第9-16号裁定(以下简称9-16号裁定),并据此执行回转,撤销原9-11、9-12、9-13号裁定,造成国泰海口营业部已合法取得的房产丧失,应予确认违法,并予以国家赔偿。

海南高院答辩称:该院9-16号裁定仅是纠正此前执行裁定的错误,并未改变原执行依 据,无须经过审判监督程序。该院9-16号裁定及其执行回转行为,系在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的基础上,使争议房产回复至执行案件开始时的产权状态,及其尚不明确的损失主张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国泰海口营业部赔偿请求不能成立,应于驳回。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9月21日,海南高院就国泰海口营业部诉海南国际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租赁公司)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作出(1998)琼经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 判决海南租赁公司向国泰海口营业部支付证券回购款本金3620万元和该款截止到1997年11 月30日的利息16362 296元;海南租赁公司向国泰海口营业部支付证券回购款本金3620方 元的利息,计息方法为:从1997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息18%计付。

1998年12月,国泰海口营业部申请海南高院执行该判决。海南租赁公司提出其对第三人海南中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海南高院遂于2000年6月13日作出9-10号裁定,查封景瑞大厦的部分房产,并于当日予以公告。同年6月29日,国泰海口营业部、海南租赁公司和中标公司共同签订《执行和解书》。据此,海南高院于6月30日作出9-11号裁定,对和解协议予以认可。

案外人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以下简称海发行清算组)和海南创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仁公司)以海南高院9-11号裁定抵债的房产属其所有,该裁定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海南高院审查后分别作出9-12号、9-13号裁定。驳回异议。12月1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对以海发行清算组为原告、中标公司为被告、创仁公司为第三人的房屋确权纠纷一案作出()海中法民再字第37号民事判决,确认原抵债房产分属创仁公司和海发行清算组所有。8月4日,海南高院作出9-18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1998)琼经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1998)琼经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所涉债权,至7月经协议转让给国泰君安投贸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投资公司)。11月29日,海南租赁公司向海口中院申请破产清算。3月31日,海口中院作出()海中法破字第4-350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国泰投资公司债权未获得清偿。

7月4日,海南高院作出()琼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决定对国泰海口营业部的赔偿申请不予赔偿。 国泰海口营业部对该决定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于3月23日作出()法委赔字第3号国家赔偿决定:维持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琼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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