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饲料行业信息网统计,全国豆粕均价从7月下旬4000左右一路走高,一直到11月10日迎来了最高价5660元/吨,四个月来豆粕涨幅超过1600元/吨,最高点时四川地区豆粕更是涨至近6000元/吨的历史高位。
不过从11月11日以来,豆粕开启下跌之路,目前已经“七连跌”,跌幅超400元。截至11月21日,山东、江苏多地贸易商报价跌至5000元/吨左右。
豆粕下跌的利好传至饲料端,11月下旬开始,亚太星原、南通快诚、河南正本清源、河南邦农、河南世纪正航、荆州华美明盛等企业的猪料率先宣布降价,最高降幅200元/吨。
永辉超市连续被爆出以猪肉冒充牛肉,和一颗白菜售价90.33元的天价白菜事件,是管理出了漏洞吗?
11月21日,四川成都。一男子称在永辉超市买的牛肉回家水洗后颜色不对,怀疑是猪肉。男子去超市与商家理论,商家起初承认是猪肉并同意退换,男子要求假一赔十后,商家又改口拒绝。[黑线]
男子称,商家处理不好他将会投诉曝光。截止目前,还没有最新消息。
11月19日,重庆永辉超市茶园金科门店被爆出售卖天价白菜,单价为60.22元/公斤,称重1.5公斤的白菜最后总价达到90.33元。
经调查,蔬菜计量人员在长时间连续疲劳工作状态下,误将条码计量为单价,导致价格异常是员工操作失误所导致,已经退款。
白菜价格打错可以理解,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也为超市的工作效率点赞。[赞]
可是以猪肉冒充牛肉,如果是真实的冒充事件,就是一起严重的售假行为了。价格公允,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
永辉超市作为中国企业500强之一,是国家级“流通”及“农业产业化”双龙头企业。更加要严把质量关,对于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管理都要跟得上,特别是加盟店,不然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我的生活日记#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客户是上帝,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于商超服务业更是如此,良好的口碑来之不易,需要珍惜。#暖冬生活记#
11月21日,四川成都一男子称,在永辉超市买的牛肉回家洗了,颜色不对,怀疑是猪肉。据说一开始商家承认是猪肉,同意退货。男子要求十块钱假期后,商家改口拒绝。
一开始商家承认猪肉,同意退货。然而,当男子要求10%的假期时,商家改口拒绝了。真是不可思议。
经营者欺诈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适用前提:欺诈。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以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遭受损害的行为。
比如销售掺假、掺假的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利用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销售商品。
(2)赔偿金额:损失+价格的3倍(价格不足500元的3倍赔偿500元)
(3)法律另有规定。
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是指《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损失;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因此,当产品为食品时,赔偿金额为:损失+价格的10倍/损失的3倍(不足1000元赔偿1000元)。
假十怎么赔?
1.买一赔十是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对消费者有利,对商家自身不利。法律不会干涉对他们不利的规定。因此,如果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有明确的退一赔十的告知,可以认定为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设置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以一赔十有什么法律依据?
1.假一赔十适用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除外。
2.一赔十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其所受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