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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驾校科目三变更车道

时间:2019-11-30 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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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驾校科目三变更车道

北京海淀,一男子以月薪5万元的标准入职某公司,不料仅仅工作三天就被公司辞退。此事被报道后引发热议,有的网友质疑公司是在“以挖代裁”、“合同钓鱼”,而涉事公司则称男子是在“职场碰瓷”!

据涉事公司负责人耿某介绍,当时他们先在某平台发布了招聘品牌总监的信息,收到男子张某的简历后,耿某对其进行了面试。面试过后,耿某对张某的印象不错,在没有进行背景调查的情况下,给张某办理了入职。

尔后,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这期间的工资是每月5万元,转正之后加入绩效。万万没想到,入职后的张某并不符合耿某的预期,不仅没有跟同事处理好关系,也没有完成好耿某交代的工作任务,与其约谈之后,张某也是没有改进。

在这种不良印象的萦绕下,耿某无意中得知张某在简历中造假,夸大自己在之前公司带领团队人员的数量。就这样,在张某入职后的第4天,公司给其发了解约声明,愿意按4天向其支付工资9000多元。

张某不服,提起了仲裁,仲裁支持张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要2.3万工资的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公司向张某支付4天工资9千多元,无需跟张某继续履行合同。

在处理这起纠纷的过程中,耿某得知张某跟其他公司有多起劳务合同纠纷,入职之后就开始录音固定证据。所以,耿某怀疑张某是职场碰瓷。

【@蜗牛说法】

由于张某并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我们也无从得知张某的真实想法,是否为碰瓷我们也无从得知。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一起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劳动争议,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了解、学习。

就本案来说,有如下法律问题值得讨论:(1)张某简历造假,是否意味着涉事公司可以直接将其开除;(2)涉事公司以张某与岗位不匹配、无法胜任工作将其开除是否合法;(3)如果不合法,张某应该如何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

1.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而前述第26条第1款是这样规定的,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简历造假一般是被认定为欺诈行为,所以,根据前述规定的字面含义及张某夸大所带团队人员数量的事实,可能有网友觉得涉事公司可以将其开除。

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没有完全理解前述规定的全部含义,因为欺诈行为后面还有一句话,是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也就是说,涉事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非常看重张某所带团队人员的数量,且这个数量造假,自己就不会跟他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涉事公司无法证明,那张某这个夸大的事实就不构成前述规定中的欺诈,而涉事公司也没有权利据此将张某开除。

2.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根据前述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自己向劳动者送达过录用条件,而劳动者实际上在试用期内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前述规定将其辞退。

但在本案中,涉事公司将张某辞退的理由是不胜任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法院认为这些理由并没有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体现,涉事公司据此将其辞退没有法律依据。

所以,法院认为涉事公司将张某辞退是违法的。

3.关于第三个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前述规定,面对着涉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张某有两条救济途径,一个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个是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要考虑到双方的客观情况,就这个问题,北京当地已经出台司法文件,对继续履行和不宜继续履行的情形进行了列举说明。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双方不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因是双方的矛盾产生在试用期阶段,张某入职的时间只有几天,没有建立信任的基础。目前,双方产生了较大的矛盾,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不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后,张某还可以向涉事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毕竟涉事公司是违法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感谢关注@蜗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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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被辞 公司回应##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

#北京启动随机查餐厅#【#北京责令3家网红餐厅停止经营#】北京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协会直达海淀区中关村地区餐饮企业,启动全市“随机查餐厅”。根据事前掌握的风险情况,此次共检查了3家餐饮单位,并责令三家餐厅停止经营:

一是网红餐厅“亲觅轻趣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示的单位名称为“饭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更改布局,取消了专间仍然进行冷食类制售,在第三方订餐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现场不一致等问题。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停止冷食类食品制售,对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同步暂停该企业在线上、线下经营活动,全面进行整改。

二是中关村谋食天下美食城,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示的单位名称为“北京谋食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粗加工间不能正常使用,档口在洗碗池内洗菜,烤肉拌饭档口成品存放没有防污染设施、冷食类制售没有专间,牛肉拉面档口在没有专间情况下加工含豆制品的凉菜等问题。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依法责令改正、立即停止冷食类制售行为,对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暂停美食城所属19个档口线上、线下经营。

三是网红餐厅“红巷子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示的单位名称为“北京顺冉餐饮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改变布局,缺少肉菜粗加工间,部分半成品来源为餐饮门店,半成品包装没有制作时间和使用时限等问题。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对违法行为给予立案调查,暂停该企业在线上、线下经营。(央视,TY)

今天网上看到海淀医院的急诊患者中开始出现阳性感染者。随着时间的推移,阳性感染者不断增加,需要留院治疗和观察的患者也相应在增加。同时,急诊科的许多医护人员也“阳了。

现在何止北京海淀医院超负荷运转,那个城市不是如此那?去药店买不到药,去医院排不上队,搞得大家都很焦虑。

江苏已经给全国做了很好的样板了啊,把核酸检测点临时更改成发烧门诊,让有需求的群众及时得到诊断,为何其它的城市不能考虑借鉴下?

国家放开不管了,监控不管了,核酸码不管了,行程不管了,阳了也不管了,但是老百姓的民生要管啊,基本咳嗽发烧药物要保障,干预越早才不会造成后期的医疗机构拥堵甚至瘫痪。

请朋友们点赞关注,祝朋友们身体康复。

必看! 图解门诊特殊病备案办理及变更流程~

“海淀大爷”为北京市退休职工参保人员,今年65岁,患有肺动脉高压,该病属于本市规定的17中特殊疾病病种之一。

来源:医保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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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头条# #北京# #北京身边事# #北京生活#3月11日,北京12345就清华附中上庄学校何时启动小学和高中部建设[已回复]

您好

上庄作为海淀教育最薄弱环节,于上庄二中更名清华附中上庄学校,为学校办学类型变更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包含小学、初中和高中,纳入清华附中一体化管理。现在都了,而且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海淀也提出了教育全面均衡。请问这么长时间了,为啥小学和高中一直没有建设?这一块到底是不是在规划?

回复

@北京12345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海淀区回复:经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核实, 近年来,海淀区非常重视北部地区的教育质量提升,在高中阶段,引入的清华附中永丰学校、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等高中已经陆续招生,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等也将在近年启动招收高中,因此北部地区将逐步增加优质高中学位,以满足反映地区对高中教育的需求。 在小学方面,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地处上庄西北旺学区,目前学区有5所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4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属集团化办学,3所小学属于当地办学历史悠久的学校,均属于办学规范、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从当地生源和小学供给分析,总体看小学供给尚可满足需求。 就市民提到的清华附中上庄学校小学和高中部建设问题,设置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目的是为日后学校发展设置有利条件,但从现状来看,在硬件条件方面,学校现在空间仅能满足初中办学,如开办小学部和高中部,需要对教室、活动室、活动场地等较大规模改造,由于校园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用地,对原有平房校舍进行改建或者重建难度较大。考虑到当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希望,在现状清华附中上庄学校的北侧,温阳路以北,加油站以东,已经规划一块教育用地,约5.9公顷。但用地规划指标尚未完全明确。已与区相关部门对接,积极推动地块学校方案设计及后期项目实施。届时如有与市民关注问题所相关的消息,将第一时间告知。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是海淀教育一直以来的不懈追求。随着海淀教育 “十四五”规划的深入推进,将持续关注上庄西北旺地区的教育发展,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台海说法:公司能否以曾签署承诺书为由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小高是某咨询公司员工,入职时小高曾与咨询公司签订承诺书,载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在京社保,无需公司交纳在职期间社会保险。承诺不就社保问题追究公司的各项法律责任”。,小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但离职后不久,小高就针对社保问题向社保部门进行了投诉。经稽核,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咨询公司为小高补缴在职期间社会保险,并向咨询公司按日加收滞纳金合计42509.1元。后,咨询公司以小高侵害公司财产权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小高赔偿损失42509.1元。咨询公司认为,小高自愿放弃交纳社会保险,而后反言申请社保稽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小高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咨询公司要求小高赔偿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咨询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其一、不存在侵权行为。小高向社保部门投诉的行为,其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中所规定的“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因此,小高的投诉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

其二、不存在损失。争议所涉42 509.1元不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而是咨询公司因其违法行为(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而被社保行政部门扣缴的滞纳金。那么,咨询公司能否向小高主张违约责任呢?考虑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双方私下的约定或者承诺进行变更、放弃,小高与咨询公司签订的承诺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咨询公司即使起诉要求小高承担违约责任,也很难得到支持。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海淀区分家析产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属委托人李媛媛所有,冠领律师以过硬的专业能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继李媛媛的爷爷离世之后,她的奶奶也病逝了,二老遗留下了三处房产。就此份遗产,其叔叔李强和姑姑李琪称,媛媛的父亲李满的婚姻状况不稳定,为了保护家产,不宜分给李满房产所有权。于是在,他们兄妹三人签订了《家庭财产处置协议》,其中约定李满仅有海淀区的房屋居住权,待其去世之后,房子由李强收回,另外两处房产归李琪所有。

李满在1995年就和李媛媛的母亲离了婚。,他和顾清秀再婚,婚后他们的感情非常好。为了给妻子保障,在李满的强烈要求下,兄妹三人在于长辈李来乾的家中再次签署了《分家协议》。协议中约定,他们父母的三套遗产房每人一份,李满可领取一套海淀区的房屋,李满和其配偶生前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李强。待李满及其配偶去世之后,房屋的产权归李媛媛所有。但在,李满就和顾清秀离了婚。

在,李满又和傅富丽再婚。在妻子的建议下,李满在5月,和李媛媛签了一份协议,其中写明,李满去世后,傅富丽可以在海淀区这套房中居住3年,3年后李媛媛可以行使所有权将房屋收回。其后,李满又在《分家协议》的复印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3011月2日”,给了妻子傅富丽。,李满去世。

三年之期已过, ,李媛媛欲将此房的产权变更,行使其所有权。但其叔叔李强和姑姑李琪声称,《分家协议》是在李满的胁迫之下签署的,应属无效;继母傅富丽称,11月李满在《分家协议》复印件上的签字是表明其可以作为配偶享有至去世前的居住权。李媛媛与这些亲人几经协商,均未果。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媛媛通过网上查询了解,来到了冠领律所进行咨询,冠领律所指派了擅长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的刘盟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并查看了相应协议后,深入浅出的,向李媛媛分析了案情,并指出了此案的关键点在于李满是否有胁迫事实以及其在复印件上的签字是否有效。李媛媛对冠领律师的专业度十分认同,正式委托了冠领律师代理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李强和李琪提交了加盖有长辈李来乾名章的关于其受胁迫的自述情况说明,以及李来乾妻子的证言作为证据。而继母傅富丽也提交了李满签署的《分家协议》复印件作为证据以证明其有永久居住权。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证人李来乾及其妻子未出庭接受质证,不认可李强和李琪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

其次,从李满的婚姻史来看,《分家协议》签署时,他的配偶为顾清秀,各签约人对此情况均知晓,但他们不可能预知李满会有第三次婚姻。故《分家协议》中指的配偶只是顾清秀,并非可以扩大解释为其所有配偶。

再者,李满在复印件上签署的“3011月2日”,证明其有能力书写“2”,但其却书写“3017”,对此所隐含的情况不得而知,故应认定此复印件不足以证明其待证内容。

综上,《分家协议》真实有效,约定海淀房屋归李媛媛所有的条件是李满及其配偶去世,因李满已和顾清秀离婚,该条件已不成就,而李满现已去世,故该房屋所有权归属条件已成就,李媛媛有权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海淀区的房屋归李媛媛所有,李强和李琪应配合李媛媛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这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中,冠领律师通过专业能力分析了多份协议的效力,并紧抓要点,在庭审过程中逻辑严谨、字字珠玑,为委托人李媛媛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本文除律师外,其他人名均为化名)

友情提示!大家注意了,最近想去中央电视塔景区和旋转餐厅的朋友们要更改一下计划了,在其公众号看到通告:因内部装修,中央电视塔景区及旋转餐厅于3月4日至3月11日暂停营业,预计于3月12日恢复营业,具体开业时间可以电话咨询。

中央电视塔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航天桥附近,东临玉渊潭公园,南望公主坟,北边阜成路。我去中央电视塔旋转餐厅吃饭可能还是小前了,吃自助,然后到塔顶,可以360度俯瞰北京城。赶上天气好的时候,大北京的夜景一览无余,非常完美!当时的菜品种类不少,价格小贵,但很有新鲜感也就忽略价格不计了。来北京旅游的朋友们这里可以是一个打卡的景点。带小朋友的还可以去景区的海底世界转转,观光游览参观餐饮一气呵成!#北京头条# #本地达人计划# #旅游#

海淀区孩子升学率高,并非地区优势[奋斗]他们可能并非学霸,但一定是目标感强的人,几个教育方式在小学就要抓!

[思考]流行语:架着孩子学习,不如主动学,小学阶段两眼一闭不看成绩!

[思考]7-12岁是孩子行为习惯的高效塑成期,让孩子行为形成“思维记忆”,主动学习,养成习惯。

教育家格莱恩:成功是一个人事先设立有价值的目标,然后循序渐进变为现实的过程。

[得意]去海淀区出差,在当地搜集资料,发现大多数家庭,会提前跟孩子沟通,之后的学习以及发展方向,他们会自己选定一所学校,家长告知他,这所学校需要的分数及条件。一旦设立了这个目标,会一步步缩短与目标间的距离,成功达成。#科学育儿护成长#

[得意]家长并非只和孩子谈理想,还会帮孩子合理规划、找到学习方法,学习找到技巧,内驱力会自主产生,鞭策他不断地向目标靠近。

[奋斗]孩子小学阶段正式接触学习,很容易掌握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家长“先入为主”做好有效指引,让他主动学习,孩子轻松家长也省心。#童书会#

[心]先从这几点入手:

[微风]1、做好幼小衔接,自然衔接到小学校园氛围,

[微风]2、从兴趣入手,变换学习方法;

[微风]3、从心理发育入手,关注孩子变化,及时“拽一把”。

......

[给力]推荐父母阅读教育指导书【陪孩子走过小学六年】[加油][加油]#童书上头条#

[给力]大宝即将晋升为小学生,自己一直在读,书中的内容很实用,很多问题案例在生活中都是碰到过的,没有花哨的大道理,只有实用的解决方法。

[给力]给孩子报考学校,家长会多方打听学校设施、教学质量,作者是有资深教龄的老师编著,师资力量可是顶顶好。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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