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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利滚利违法 和个人贷款利滚利算违法吗

时间:2021-12-05 1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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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利滚利违法 和个人贷款利滚利算违法吗

网贷利滚利还不上

怎么办

你先计算一下利息总和是多少

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

以10月20号公布的3.85%计算

四倍年利率为15.4%

又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的规定

你就不用还了

高利贷并不可怕

如果网贷公司恶意催收

经常骚扰你的家人朋友

你可以电话录音,短信截图!

直接去中国互联网金融

举报信息平台投诉

因为网贷公司

骚扰你的家人朋友是违法的

如果你觉得有用

赶紧转发点赞#民法典# #民法典解读#

当下网络平台最主要的是严查平台的什么金融贷,分期贷的违法行为国家应该加大力度查办,违法就抓,取缔,有很多人掉进陷阱,高额的利滚利和电话骚扰,有很多人借了平台的高利贷怎么也无法还清,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查一查,民生不可为

网贷比如京东金条能否通过所谓的合约形式,以收取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的名义将逾期一年左右本金5000左右,翻到八千多,是否合法?利滚利,是不是所谓的高利贷@中国消费者报 @京东金条 @消费日报江西记者站 @经济日报 @农民日报 @网贷受害者

#取缔网贷你同意吗#

很久以前,中国社会就出现凭着一纸借条,形成相关人员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并以此来应付不时之需。据现行《民法典》,这种借贷关系,只要在合理合规范围内,受相应的法律保护。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信贷平台应运而生,以全新的电子签约,取代了民间旧有的纸质借贷形式,形成了符合时代潮流的契约关系,并补充了银行小额信贷的不足。照理这种契约关系,只要不违背巜民法典》法律保护条款,网络信贷就有存在的必要。

当今社会,有一些不法之徒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占法律的空子,在网络上恶意注册“信贷平台”,以便民为诱饵,以利滾利的方式放高利贷,非法攫取高额利润。这种网络高利贷害苦了许多民众,不经意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难以自拔。甚至导致了一些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这种网络高利贷,还时不时制造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有些小微企业,因借高利贷无力偿债而限入困境;有些个人,因借高利贷而无法还款,不得不离乡背井躲避债务等等。并且经常有些网贷的受害者,聚集到政府门前请愿、控诉不法之徒的罪恶勾当,给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给政府的维稳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

法律的正义在于:保护合法;惩治非法。综上所述,应该保护合法、合理、合规的“网络信贷”,同时严惩、打击、取缔违法的“网贷平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份子!

套路贷”的违法行为,

包含欺诈和暴力成分,

其中暴力也包括软暴力。

“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是法律所允许的,关键是行为方式。

如果采用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段,

利用需求方弱点,

如引诱缺乏金融知识和消费自制能力的人中圈套,

以及采用复利或变相复利的

计息方式都是非法的。

公职人员非法放贷会受到什么处理?

黑龙江绥化法院副庭长韩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高利放贷,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主要人物:黑龙江绥化法院副庭长韩某;私营企业老板孙某、高某。

事件经过:,孙某和高某向韩某借款150万元。截至,两人已经还了本息454万元。但按照事先商定,孙某和高某仍欠韩某160万元。就是说,借150万,6年之后要还614万,翻了两番。

这几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孙某和高某的生意遇挫,无法偿还债务。身为法院副庭长的韩某便利用职权之便进行追债。不仅导致孙、高所经营的企业2000多万的资产被查封,还对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导致孙、高两人都被列为“失信人员”,企业经营受限,岌岌可危。

万般无奈之下,孙、高二人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自保。二人以实名举报的方式,举报副庭长韩某及其妻子非法放贷。

韩某心太黑了!借150万,最终要还600多万,这“驴打滚”式的利滚利,涨了好几倍。真是比旧社会的恶地主黄世仁还心狠!

韩某胆太大了!身为公职人员,胆敢非法放贷,而且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讨债、拘留他人。

韩某身为公职人员,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触犯了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可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按照情节的轻重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

目前,韩某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

#89人因套路贷逼债自杀#

套路贷你遇到过吗?

我们经常在电梯里,公共卫生间看到这样的小广告,“无抵押,零存款,我们只需要你的身份证就可以借款。‘’

大家千万不要存着侥幸心理,这种套路贷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利滚利会让你倾家荡产,如果遇到这种事,也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头条热榜

#女教师骗取24名家长118万还网贷#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女教师为了还网贷,利用家长上名校的心理,骗取了24名家长118万余元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肖婷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大家在对女教师愤怒之余,更应该对网贷愤怒,这些网贷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用着似合法又不似合法的手段,套路各个借款人,并进行各种催收,逼的借款人走投无路。虽然不知道这位女教师是否遭遇这种情况,但笔者朋友曾经是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就借了为数不多的几万元,在还了近40万元之外,还在计算着利滚利,居然逼着她父母要到卖房子的程度,这个房子价值上百万元,整个家庭都快被逼疯了。好在后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

所以,我们必须反思这个网贷这种主要荼毒年轻人的恶劣行径,女教师犯法固然不对,但是更应该惩治的则是这些令人发指的网贷!

年利率超出36%的网贷和其他民间借贷涉嫌放高利贷犯罪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上限为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受法律保护上限不超出24%。超出36%且有复利或者暴力追贷的按高利贷处理。

许多人借款合同没有标明利率,只是约定借多少最后还多少,或者每个月分期还款多少。那么你只要把自己实际需要还款数额减去本金,再用差额除以本金得出来的就是利率,看利率多少就知道放贷方有没有违法了。假如你借别人一万块钱用一年,商议最后归还一万四,那么算下来利率达到40%,如果在你未即时还款的情况下对方以暴力威胁,对方就涉嫌放高利贷犯罪,可以报警解决。

在网贷平台贷款,许多隐藏条款让你步步深陷套路无法自拔,只要你保留的实际还款凭证,数额加起来算出的年利率超出法定上限部分,剩余利息超出部分不用再还,利率超出36%并且涉及复利或者有暴力追贷,网贷平台就涉嫌高利贷犯罪,可以向警方举报。

愿此文有助身陷套路贷被反复剪羊毛还在苦海挣扎的朋友得到帮助能够解脱。

#放高利贷的人被借条起诉了,该怎么应对#法律微言教你四步应对法:

第一步:应诉!应诉!应诉!不要躲不要藏,去法院对峙!不要害怕,法院是主持公道的地方,不要因为借钱而心虚!

第二步: 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法律不保护!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出台了:“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应当认定无效。超过民间借贷利率的四倍,即是高利贷!法院保护的利率上限是年化15.4%,凡是超过这个利率的,都不受保护。

第三步:列举事实和证据,证实对方就是高利贷。具体的计算方法是:F=P×(1+i)^N(次方);F:复利终值;P:本金;i:利率;N: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数学好的自己计算;

我是法律微言持续创作法律领域,关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问必答,无偿普法!

内蒙古男子欠5000万不还,被“铁笼沉尸80米水库,2年后才发现在浙江某水库捞出一具高度浸泡腐烂的尸体,通过专家鉴定该尸体在水库中浸泡时间长达两年。以此为戒,远离高利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任何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审判,不要企图逃过法律的制裁!高利贷,利滚利,永远还不完,千万不要姐高利贷,不要跟混子结交第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第二能借出五千万的都是能力超强的人,这种人得罪了不会有好下场,第三借钱的人都不要把那些所谓的朋友想的和自己一样高尚。

#你好检察官##高利贷有多可怕#

很多人在生活中,会遇到借钱周转的情况,由于网络贷款审核标准低,下款快,借款人很容易就陷入贷款陷阱中,殊不知这是高利贷,有绝大部分人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小部分人是为了个人虚荣,很多刚开始贷款金额并不太高,借款人自信认为当前这笔钱还不上不是问题,然而很快就会发现,需要还的钱越来越多,为了偿还第一笔高利贷,又重复办理了其他高利贷,时间越长钱越难偿还。这就是“饮鸩止渴”,最终收入赶不上高利贷的利滚利,把自己逼向绝路。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冷静整理名下所有贷款,其利息计算是否合法,比如8月20日之前利率不能超过年化24%;而8月20日之后利息红线为年化15.4%左右。

切记切记,我们要擦亮双眼,远离高利贷。

多年前,我曾经参与办理过一个冤假错案,后来当事人被无罪释放,这个案子的背后的操盘手是中部省份某基层检察院后勤中心的副主任,私下对外放高利贷。

他借了一笔40万的高利贷借钱给我的当事人,后来利滚利到100多万,当时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又让我的当事人在公证处办了可以强制执行的公证,也就是说如果这笔钱不还清,对方可以不经过法院审理而直接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后来,当事人还了80多万,但是债务利滚利滚到100多万,副主任还是要求我的当事人继续还钱,当事人手上已经没有钱了,这位副主任经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执行到钱。

于是,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了,公安以“拒执罪”名义就把我的当事人给抓起来了,在看守所一呆就是一年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但本案当事人已经没钱,不具有还款能力,不构成本罪。)

办案警官是两位年轻人,在看守所讯问当事人时,她哭了很久,警官说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我们领导交代的案子。

当事人的女儿之前请了当地的律师,但是后来因为一件事情解除了委托。这位副主任作为公职人员对外放贷明显是违纪违法的,当事人的女儿说是要举报他,但是律师不让他举报,说你凭什么举报人家,并且一商量什么事情对方立刻就知道,那个时候当事人的女儿就认为这位律师有问题,肯定被打过“招呼”,当时就决定换外地律师。

之后,当事人女儿到南京先找到我当时的师傅(一位资深的律师),我们共同办理这个案子,我们去当地的检察院阅卷的时候,也碰到了那位的副主任,当时他的态度是非常的傲慢,同时也带有警告意味,原话大概是这个案子,到哪都没用,请哪边律师都没有用,并且表明自己的姐夫是当地重要领导岗位云云,总之就是他在当地关系很硬很厉害。

到了开庭的日子,我们在庭外等候开庭的时候遇到了本案的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对我们一直是很客气的,我们当时就提出了申请回避检察官,检察官回答可以申请。

随后进入法官也到了法庭,检察官走过去跟法官也沟通一下,应该就是在聊回避的问题。

开庭的时候,我们就申请回避,理由是本案检察院的一位副主任跟本案有非常大的利害关系,我们当场提交了回避申请书,法官随即宣布休庭。

之后检察院的处理也很有意思,大约有一周后,检察院把我们的申请驳回了,又把主动这个案子移交到隔壁的基层检察院,隔壁的检察院审查以后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多也终于出来了,随后我们帮他申请了十多万的国家赔偿,但是赔偿款过了很久才收到。

事后总结:

第一,检察院驳回了我们的回避申请,但是又主动把这个案子移交到隔壁的基层检察院,我们分析应该是既给了这位副主任面子,然后又顺水推舟表明确实有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随后把本案移送出去。

第二,当时检察院的这位副主任,非常傲慢的告诉我们,这个案子到哪都没用,但事后来看,一旦走出了他的单位和辖区,也就是走出了他能影响的范围,等到了隔壁检察院,人家直接依法不予起诉,他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律师的作用,本案的办案检察官甚至是法官,他们内心可能都不认可这位副主任的做法,也可能认为是烫手的山芋,也不想因此而受到牵连,更不想背锅,但可能基于同事的面子也好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他们并没有直接生硬的阻止,而律师作为一个外在力量提出来的回避,就可以作为正当理由把案子移送出去。

现在回想,如果当事人不换律师,如果我们被这位副主任给唬住了,没有申请回避,又会是什么结果?法院会无罪判决吗?

在这个案子中,或许背后有更高级别的领导拍板决定,但也不能小看律师的作用,律师不能被所谓的“案外因素”吓到,律师办理案件的时候就要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办法,为自己当事人争取权益。

女孩,千万不要让裸贷毁了你的一生!网贷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成为了人们缺钱筹钱的首选,12月,竟有人将高达超过10G的在校大学女生裸条照片及视频在某盘打包出售,大学生裸体照片在网络上被疯狂传播,167位女大学生的私密照片,个人信息,亲属联系方式都惨遭泄露,涉事女生年龄在17岁到23岁之间,涉及25所院校,来自河南和江苏的院校最多,全部为90后,进8成女大学生身份证显示为农村,师范类学校和专科学校成了重灾区,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写到,可以用L聊和肉C来换贷款,让人惊鄂不已。

在这里,人性的黑暗被再次放大,而这些女孩瞬间成了学校的“名人”,每天蜷缩在宿舍,门都不敢出去,在同学,老师和亲戚好友鄙夷的眼光下,有的不堪重负,选择休学或者辍学,不难看出,这些裸条的下属对象都是在校的女大学生,或者刚步入社会的“傻白甜”,当然还要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套路贷,这些非法高利贷往往利用各种巧设名目作为掩盖,实际利息高的惊人,很多套路贷的周利率高达60%,甚至超过90%,试问这样的贷款要拿什么去偿还?利滚利,永远都没有还完的一天,从最初的几千元还到最后的几十万元,至死不休,随之而来的还要暴力恐吓,暴力催收,因为这个行业实在过于暴力,在你手机轻轻一点,就能借到几千元的时候,注定已经跳进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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