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是指在规定时候内续签(有效期满前1个月或者1月内办理)跟续签的补办签注(到期1个月以后才申请)区别就是登记会被中断,对于居住证到期1个月后也不及时办理续签而申请补办,很多地方认为是居住年限中断。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3.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按照居住证签注手续要求,提供签注所需材料办理。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核准居住证签注符合条件的,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到期后免去了换证的繁琐流程,改为每年签注一次即可。
《居住版证》每年签注权一次,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在本地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信息。投靠配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居住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3)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6)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到期后免去了换证的繁琐流程,改为每年签注一次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签字写法如下:
1. ノ(撇)、2. 一(横)、3. 丶(点)、4. ノ(撇)、5. 一(横)、6. 丶(点)、7. ノ(撇)、8. ?(捺)、9. 一(横)、10. 丶(点)、11. 丶(点)、12. ノ(撇)、13. 一(横)?
签,汉语“签”,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qiān,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字。“签”的基本含义为亲自写姓名或画上符号,如签名、签字;引申含义为简要地写出意见,如签注、签呈;用竹木等物做成的细棍或片状物,如牙签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