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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优质8篇)

时间:2023-03-15 17: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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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优质8篇)

地下停车场规定

总结是经验的积累,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保留和传承我们的经验与智慧。如何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公平发展呢?接下来是一些名人名言,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1.1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佩戴标志,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1.4 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1.7 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2. 车位的使用

2.1 车位只限持卡(证)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4 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 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3. 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

3.1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签约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3.9 凡失效的停车证感应卡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一经发现有权收回。

4.其他

4.1本地下停车场限高2.0m 。

4.2 小区内公共区域禁止机动车辆停放,为方便来小区外来车辆的停放,地下停车场设有专用临时停车车位。经许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的车辆可持证(卡)入内停放。停放车辆应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费。

4.3地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证(卡)车辆不得入内。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本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保证凌云锦绣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 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1. 基本情况:

1.1 地点: ;

1.2 车位号:__________ ;

1.4 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已在物价管理部门备批)

1.6 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由车主亲自填写) :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2. 由甲方负责本停车场的日常管理服务。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2.1 秩序维护

2.2 车场清洁

2.3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4 消防管理

2.5其他

保管签约车辆登记记录,保存电子监控资料,针对本地下停车场可能发生的水火险情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3. 管理方式: 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实施小区停车管理;

4.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4.3 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7 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4.9 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4.10 负责 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4.11 负责向乙方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4.12 其它。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5.2 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3 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服从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6. 其他事项:

6.3 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地面;

6.7 乙方出租车位时,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6.8 乙方转让车位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各项费用;

6.12 乙方如违反以上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 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7.1 管理服务费价格:500.00 元/ 年·辆;

7.2 管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年计费交纳;

8. 管理责任

9. 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宝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1.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1.1 双方协商一致;

11.2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11.3 甲方明显怠于行使管理责任的;

11.4 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的;

11. 5 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定合同。

12. 其他 :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2 《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为加强停车场的卫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综合管理,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停车场各岗位的操作。

(三)职责。

1、停车场带车岗安管员负责回收计时卡,开具停车票。同时兼顾指挥并监护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2、车场收费岗安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填写《车辆出入库登记表》。协助带车安管员维持车场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总则。

(1)停车于本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3)停泊时租车位(临停)的车辆应按停泊时间自觉交费,并接受证件核查。

(4)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泊,禁止超高、超长、超宽及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之车辆进入车场,车场安管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车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5)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不论有意或无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

(6)车辆停泊后,车主及司乘人员在离开前应锁好车门窗和尾箱等,若门窗未关好,致使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鸪任。

(7)入场车辆应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管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9)无关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无故在车场逗留,以免影响交通及当值人员的正常管理。

2、管理及交通。

(1)车场由管理处管理,具体由物业部负责实施。

(2)大厦车场共设两个岗位:出入收费岗和带车岗。

a.收费岗负责检查车辆证件,按规定时段收费,同时开据发票,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b.带车岗负责指挥车辆停泊到指定车位,检查车辆状况和登记车牌及车辆巡查记录表。

(3)车辆进出场应限速行驶,并依照场内导向标识及安管员的指引方位行驶和停泊。时租车(临停)不得停泊月租车位,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纠纷及损失由当事者负责。

(4)所有车辆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阻塞交通,影响隔邻车位之泊车或损坏车辆,如果违反,当事车主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安管员在停车场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交接班的情况都应做好记录,对欠交停车费等情况的处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说明情况。

(6)大厦已售车位禁止除业主外的任何车辆停放,在无车辆停泊的情况下,应设立障碍标志。

3、卫生及消防。

(1)停车场属公共地方应保持良好环境,清洁公司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检查,并及时清理杂物。

(2)停车场之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由物业部消防中心负责监控和检查,任何人员不得损坏,任意启动或挪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

(3)若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温感损坏丢失等事故,车场安管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应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程序消除险情。

(4)消防中心人员于每月中旬检查车场之消防装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设施正常。

4、治安及意外事件之处理。

停车场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伤亡、抢劫、斗殴、丢车等事件发生,安管员应保持镇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安机关,处理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

(1)车辆碰撞事故之处理。若在大厦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当值人员应及时求援,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主管人员应积极进行协调与调解,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通知交警处理。对车辆碰撞事故引致的争执、斗殴等领导及派出所处理,主管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牌号及损毁情况,填写"特别事件处理报告表"。

(2)车辆收费岗与带车岗应保持密切联络和积极协调,若车位已满,应立即将"车位已满"指示牌摆放于车辆出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致使车辆在满位情况下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劝其尽快离场或进行调解。

(3)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事件之处理。车辆停泊车场后,管理人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提醒司乘人员关好门窗。如因车辆门窗未关好或门窗被撬而丢失财物,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及调查处理。

(4)附则。

a.收费岗所收取的费用应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将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项上缴管理处财务人员,所有票据、发票金额等均应核对清楚。

b.车场管理人员之例休、补休、顶替岗位及病、事假等均应由物业部或管理处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顶岗、窜岗及擅离岗位。

c.各岗当值期间不得睡觉、吸烟、饮酒、看报、看杂志等。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附:停车卡、证遗失确认。

1、车辆进出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机动车进出场有关手续。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

6、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一、车库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扫除,达到无杂物,地面光洁,空气清新。

二、各种器材装备和物品要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且适应执勤的需要,摆放整齐有序。

三、车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其他与执勤无关的物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库,实行库门上锁制度。

五、进入车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六、车库内配备的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禁止停车管理单位在机动车进门时预收停车费用。

五、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放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2.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3.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六、除临时进出小区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应优先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建设单位、停车管理单位在未满足本居住小区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小区车位难以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

八、停车管理单位在小区内部道路上施划停车位,应当符合交通设施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设置停车位,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九、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居住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

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

十一、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小区停车管理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处理停车管理纠纷。

十二、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xx]973号)同时废止。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3、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时与前车保持距离,车牌识别,一车一杆,请勿跟车。如因跟车进入地下车库导致的车辆被损情况,由业主自行负责。

4、车辆在进入地库时,请保持车牌清晰,如果车牌模糊或者倾斜,车牌识别系统将无法识别您的车辆,将无法进入地库。

地下车库停车场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1、的士、摩的、2.5吨以上载重货车及工地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

2、车辆停放按有偿服务收费,办理固定车位停放按月交纳服务费,实施ic卡控制进出,临时进出停车按标准时间交纳服务费,实行抄卡发凭证进出。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时速请不要超过15公里,请不要鸣喇叭。

4、车辆请按指定地点停放,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不得停放在车库、杂屋、单元门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运输货物车辆在搬运货物完毕后,不得停留停放在小区内,需立即行出小区。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的士、摩的等客、拉客。

7、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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