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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古文化的心得体会(2篇)

时间:2024-01-20 0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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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实用 参观古文化的心得体会(2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实用一

翁同和:同治和光绪两位皇帝的老师。向光绪帝引荐康有为,维新变法时期支持光绪帝进行改革,后被慈禧罢黜归家。其主要著作有《翁同和日记》。是一部具有极高史料价值的研究清末历史的著作。翁氏家族的藏书在学界也是值得一提的,大概就在前几年被上海图书馆(貌似)购得。

这些历史人物,深深的记在了我的心里,他们的好,我都记住了。

我要像李鸿章那样,为中国的未来做奉献,书上说:

李鸿章拜谒格兰特将军陵时,更折服了美国人,他们是这样描述的:……他站直了身体,用极其悲伤的声音低吟道:“别了。”他的思绪回到了前与格兰特将军会面时的场面,当时他们相谈融洽,因为他与将军一样都曾经为了拯救祖国而久历沙场。——李鸿章在美国所受到的接待的规格、礼遇和受欢迎的程度,是后来访过美的中国领导人如邓小平等人无一能望其项背的。而李鸿章对美国人的友善和所搏得的美国人的好感,终于在后来八国联军事件的谈判中得到了回报。

这本书对我的收益非凡,从中了解了很多近代时期的历史故事。

清王朝在我以前的看法中,是一个自甘堕落的王朝,然而事实上,它却有过自强的挣扎。

七下历史中,我们有提到过它“闭关锁国”“一口通商”,说这是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形成国人脑中“天朝无所不有”这种错觉带来的产物。的确,清王朝是太自负了。被打之后我们才失掉了自信。此时只有民族的复兴才是通往强国之路。

我们去学习西方先进的军器,派一批又一批的留学生去西洋,在国内所建造的有工业化痕迹的制造厂商,建立多所“外国语学校”……其中最大的动机无外乎是国防,我们总不能一直被欺负啊!于是军事建设也占比最多。自强运动的领袖们知道国防近代化的必要性,但他们近代化得不彻底(非常关键)。全国上下先进的东西是变多了,但这丝毫没有动摇国人陈旧的心智和国家陈旧的政治。这就像下了极大的决心,却一直在为“表面功夫”而努力。领袖们虽为“领袖”,进行过与外国的交涉,也出过国,但他们所了解的只停留在表面,也只允许他们停留在表面:学军备。然而真正需根除的是旧制度、旧社会。

这就要求领袖们去深入了解外国的政治思想、理念,学到“内核”。这一点,也是孙中山先生与这些领袖的大不同之处。

当然,也不可否认他们把中国的自强向前推进了一步。

发生在清末的那若干不平等条约,不过是不得已。不得已因军备落后而签,不得已因内部起义(内乱)干扰而无法专心外交而签。唯一对中国有利可寻的条约,是琦善所签。他也正因超时人的外交观念而认作是“汉奸”“卖国贼”。

所以,清王朝的挣扎的不彻底,使致了一个受强者凌弱的形象。我们不是不愿自强,而是不懂自强。

描写中国古都文化心得体会实用二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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