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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2024-07-12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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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补充:

单项选择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下列行为中不违反该条规定的是。

A.甲某将自家的垃圾倾倒在马路中央

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组织一帮朋友在自己的房间里打牌直到深夜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戊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坟的行为

答案:

答案:B

解析: 违反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皆为非法。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又不危害他人及社会共利益的行为则属于法律允许的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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