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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对陈某甲、陈某乙、高某甲、杨某凌、陈某杰、高某乙、缪某业、郭某金、高某斌、王某斌等10人提起公诉;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郑某兵、徐某林、何某凯等3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下半年至7月间,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为首要分子,高某甲、杨某凌、陈某杰为骨干成员,高某乙、缪某业、郭某金、高某斌、王某斌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留阳村等区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案:院扫黑办陈妙珠
转载自:福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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