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国务院批准:10月1日起 企退人员养老金增加“一次性抚恤金”900元

国务院批准:10月1日起 企退人员养老金增加“一次性抚恤金”900元

时间:2019-10-30 15:58:10

相关推荐

国务院批准:10月1日起 企退人员养老金增加“一次性抚恤金”900元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农村大户”,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请放心关注。

从衡水市人社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为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离休人员以及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简称“离(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12月底前,将完成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发放。

从10月1日起,为9月30日前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离休人员(含行业驻外地单位和垂直管理行业的市、县级单位),以及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涨幅与职级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0元,厅局级副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30元,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70元,县处级副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80元,乡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0元。另外,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每人每月40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按上述标准进行普调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当年不计入计发1—3个月生活补贴计发基数,也不补发,但计入计发基数,差额部分给予补发。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对冬季取暖补贴形成的差额予以补发。10月1日(含)之后去世的,其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按照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基数计发,已经按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标准计发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发。如有疑问,衡水市民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均来源网络,全部转载,内容未经核实,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图片看:小姐姐这样穿出门,回头率100%,太猛了~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