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
大家好!今天【脱贫攻坚政策之声】为大家播报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
可分为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交钥匙”工程,其中“交钥匙”工程主要针对建档立卡对象中对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其中集中安置率不得低于85%,城镇安置率不得低于65%。
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标准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户均最大不超120平方米。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集中安置每人补助5.5万元,其中建房补助每人3.5万元(含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每人2万元。分散安置建房补助每人2.5万元(含旧宅基地腾退奖补每人1万元)。
安置房造价和群众自筹限定
集中安置建房成本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搬迁贫困对象人均自筹资金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申请程序
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公开,镇(街)复审、公示,县(区)审定、公告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准识别。
宅基地腾退奖补标准
对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达到要求,并通过验收的给予奖励性补助,补助由三部分组成:(1)按户补助:1万元/户;(2)按人补助:以扶贫办提供的搬迁户人口信息为准,按0.3万元/人标准补助;(3)按房补助:以腾退旧宅的正窑(房)结构和数量为准,按土窑(含接口土窑)0.3万元/孔(间)补助,石窑、砖瓦窑、楼板房等按0.4万元/孔(间)补助。旧宅基地范围内页房、倒座房、支口窑等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临时建筑等不另行补助。
今天的政策之声播报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听,下期再会!
编审:申斌斌
编辑:马海波 高 崛 魏杰鸰
播音:王 苗
▍主管单位:佳县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