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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各警种协调联动,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打击力度,近日,对三名逃避监管违法排污人员予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案件:王某强(男,现年34岁,大城县大尚屯镇人),其经营的喷涂厂无环保治理设施,加工过程中废气直接排放。8月30日,违法人王某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张某义(男,现年49岁,大城县北位镇人),其经营的板轮加工点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8月30日,违法人张某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王某龙(男,现年33岁,大城县北位镇人),其经营的喷漆厂喷漆工序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喷漆过程中废气直接排放。8月30日,违法人王某龙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大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