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拘你没商量!
8月27日上午11时10分许,吴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甘L2W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镇北公路43KM处时,被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
事故警示:强行超车+追尾
8月23日20时50分许,城关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派,S318线74KM处有两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出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发生地点。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起事故双方车辆发生了两次碰撞。驾驶员秦某驾驶的甘M8****小型轿车在不具备超车的条件下强行超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右侧李某驾驶的甘M2****小型轿车发生刮擦,导致两车受损。发生刮擦后,驾驶员秦某继续驾车行驶至前方20米处向右前方行驶靠边停车。但甘M2****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李某由于操作不当,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发生车辆追尾,造成二次事故发生。
经事故勘查民警耐心教育,双方车辆驾驶员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素材来源:镇原公安交警秩序中队、城关中队
编 辑:常 杰
审 核:贾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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