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全州法院民二庭干警到白宝乡白宝村委白竹拉村送达蒋某花诉唐某稳、唐某林等赡养纠纷一案的民事调解书,一并看望、回访老人。见老人生活有专人照顾、精神状况良好,干警深感欣慰。
蒋某花系95岁高龄老人,育有6子3女(其中二儿子、六儿子已去世)。其夫去世早,她独自抚养、拉扯儿女成年、成家。随着年龄增长,老人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儿孙赡养及护理。老人儿孙满堂,但因个别儿子不孝,导致大家不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全州法院快审快办,于8月20日上午开庭审理该案。经劝说、调解,蒋某花的儿孙唐某稳、唐某铁、唐某军及唐某林等就赡养、护理老人的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被告唐某稳、唐某铁、唐某军等五人自愿于每月19日将各人的赡养费600元(其中唐某军出400元,唐某秀自愿帮其补足200元)交村委会主任唐洪保管;二、唐某稳自愿护理原告,每月3000元护理费从唐洪处领取。原告自愿放弃对其他人的诉讼请求。
尊老爱幼是中国人民的优良传统,
如果你不孝敬你的父母,你儿子以后会孝敬你吗?
孝顺从自己做起,
不孝敬父母的人会让别人戳脊梁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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