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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楼面价超1.5万/m2 宝安中心区拟定向出让两宗商业用地!

时间:2020-09-07 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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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楼面价超1.5万/m2 宝安中心区拟定向出让两宗商业用地!

9月27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宝安区新安街道A001-0208号和A002-0979号商业用地。挂牌期自10月18日至10月29日15时止。挂牌公告显示,两宗土地竞买人均需满足《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且地块建成后物业产权均受一定限制,除移交政府用地外,竞得人实际获得物业其实楼面价超过1.5万元!公告详情如下;

1项目位置

宗地位于宝安中心区裕安路两侧,其中A001-0208号宗地位于裕安路东南侧,东距地铁4号线宝安站500米;A002-0070号宗地位于裕安路和金科路交叉口西侧,距离A001-0208号约300米。

2地块基本情况

两宗地均规划为商业用途,准入行业分别为商贸服务业和生物产业。其中A001-0280竞拍起始价位47100万元,折合起始楼面价1.16万元/

m2(若不含移交政府建筑,起始楼面价为1.57万元/m2);A002-0070竞拍起始价为87100万元,折合楼面价1.68万元/m2。

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准入行业

类别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始价

(万元)

出让年限(年)

A001-0208

宝安区新安街道

商业用地

商贸服务业

6234.47

40520

47100

30

A002-0070

生物产业

5168.56

51680

87100

3出让条件

A001-0208宗地项目建成后,23400平方米办公、3000平方米商业,3500平方米展览馆产权归竞得人,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和出租;10520平方米办公产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宝安区人民政府),由宝安区人民政府按照审计部门审定的成本价回购;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A002-0070宗地项目建成后,60%的建筑面积(31008平方米办公)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其余部分为非自用部分建筑。除物业服务用房外的非自用部分建筑允许租售,其中18562平方米办公由区政府作为政策性优惠商业办公用房,用于引进与总部企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入驻;200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方可转让;11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与义务,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优先回购。

4竞买人资格

除不接受联合竞买外,两宗地竞买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A001-0208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7号)核定的总部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二)A002-0070宗地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7号)核定的总部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3、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宝安生物医药企业总部大厦项目遴选方案》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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