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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岳母居然想要继承女婿父亲的遗产?

时间:2023-10-27 08: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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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岳母居然想要继承女婿父亲的遗产?

(“啪”拍醒木)

天下之事,无奇不有。

咱上回说到,

一老太太在其女儿去世后,

竟然将女婿告上法庭

要求继承女婿父亲的遗产!

法院会支持她的诉求吗?

(“啪”拍醒木)

张阿婆育有一子一女,女儿小王与丈夫小李婚后没有生育。

10月,张阿婆的公房动迁并分到动迁房屋一套,房屋产权份额登记为张阿婆占45%、女儿小王占55%。

10月,小王因患急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就在小王丧事办理完毕不久,张阿婆就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继承女儿小王的遗产。

然而,岳母除了要求继承动迁房,还要求继承小李名下银行卡里的80万存款,而这笔存款是小李父亲两年前去世时留给他的遗产。

——前情回顾

这小李自然是说什么也不答应,因为这笔存款是他父亲两年前去世后,家中兄弟姐妹协商一致,出售父亲房屋后小李分得的房款,可以说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产!

所以在法庭上,小李表示这笔钱跟病逝的妻子一点关系也没有,岳母提出的这种要求简直就是在无理取闹。

但他岳母的代理律师却辩称,小李在与小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钱款,应当属于其与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当属于小王的遗产,所以张阿婆有权获得动迁房中和存款中小王份额的一半。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女儿的房产

张阿婆能顺利继承吗?

亲家的遗产

张阿婆有权继承吗?

咱接着说

(“啪”拍醒木)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动迁房中没有小李的名字,但是该房屋是小王与小李婚后动迁所得,应当属于小王与小李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其中一半为小王遗产,由原告张阿婆与被告小李继承。

而小李继承自己父亲的80万元,因小李的父亲未留有遗嘱,因而小李继承到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40万元为小王的遗产。

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张阿婆的请求,由张阿婆继承动迁房屋中小王份额的四分之一,同时张阿婆可继承小李名下存款的四分之一。

一些看官还是蒙的吗?

预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接下来,

认真听!

(“啪”拍醒木)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所以张阿婆能继承房产的多少份额?

可继承四分之一!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因小李的父亲未留有遗嘱,故小李继承到的80万遗产应属于其与小王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40万元作为小王的遗产,由张阿婆和小李分别继承20万元。

张阿婆有权继承女婿小李的存款吗?

有权继承!

所以

“我自己从父母那里继承到的遗产就是我自己的,

跟配偶一方没有关系。”

是错误的想法哦!

除非在遗嘱中确定由夫妻一方继承。

(“啪”拍醒木)

帅哥美女哪里多?

青年才俊哪里多?

听说在合川法院!

预知后事如何?

请听下回分解!

来源 |央视社会与法

编辑 | 合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合川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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