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化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8月12日,县城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查获一起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当天15时40分正在平大公路83KM处巡逻的县城中队民警发现,一辆丰田小型轿车使用塑料布遮挡号牌,随即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告知马某某故意遮挡号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与马某某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且教育马某某今后不得抱有侥幸心理遮挡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