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港一男子分手后趁机拿走了前女友的手机,并转走其绑定在微信银行卡上的4000元钱,如此“分手”,终酿大祸!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庞某华。
案件回顾
1
犯罪嫌疑人庞某华与被害人王某蓉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分手。7月19日,犯罪嫌疑人庞某华约被害人王某蓉出来玩,在庞某华送王某蓉回家的路上,庞某华以要查看王某蓉手机内容为由拿走王某蓉手机,然后把王某蓉丢在路边开车离去。
当天犯罪嫌疑人庞某华通过王某蓉的手机操作王某蓉的微信,因之前庞某华看过王某蓉输过微信支付密码,知道了王某蓉的微信支付密码,于是将王某蓉绑定在微信的银行卡转了4000元到王某蓉的微信零钱包上,又向王某蓉的微信好友廖某骗了400元,随后修改了王某蓉微信号的登录密码,使王某蓉登录不了自己的微信。案发后庞某华外逃至广东被抓获。
经审查
7月19日,犯罪嫌疑人庞某华拿走王某蓉手机,后通过王某蓉手机登录王某蓉微信,转走其银行卡内4006元,并骗取王某蓉好友廖某400元,直至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时,王某蓉微信钱包还剩余4000元。
1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庞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庞某华。
文字:李欣茗|图片:网络
编辑:邓冰
您可能感兴趣
01.贵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六十三个应熟悉的知识点
02、这六种事千万别做,一不小心可能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03、“扫黑除恶”离我们并不远,这六种人需要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