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吉林省出现了一名“砸车大盗”,在磐石市和梅河口市两地流窜,深夜砸车盗窃,2个月内作案13起,窃取财物价值2万余元。
今年过年期间,磐石市警方接到报案称,磐石一小区内有私家车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过长,且嫌疑人作案时遮挡严实,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一时间无法确定其身份。 之后的半个月里,警方又接到几起类似的报案,作案手法高度相似。
经排查布控,警方发现嫌疑人每次都是在凌晨1时至5时作案。随后,部署警力在其常出没的地方蹲守,并成功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和被盗物品若干。
经查,嫌疑人柳某某,磐石市人,无业。他到案后供述称,是在去年10月的一天,收看网络节目时意外发现了砸车盗窃这一“生财之道”。从此,犯罪的火苗在他心中慢慢燃起,先是在网络上购买了作案工具“破窗器”,又经过了两个月的“精心筹备”,决定实施作案。
今年1月至3月间,柳某某先后窜至磐石市、梅河口市等地,身穿大衣,手持“破窗器”,以口罩蒙面,以手套护手,接连砸车、盗窃13起,窃取机动车内的笔记本电脑、手机、拎包、香烟等物品及现金折合人民币2.3万余元。
法庭上,在数条犯罪铁证下,柳某某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今年7月16日,磐石市法院依法判处柳某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至此,“砸车大盗”落网,这起致使磐石市及梅河口市两地市民“人心不安”的盗窃案也终于划上了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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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李洋实习生 鲍杰
通讯员 郭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