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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隆重挂牌成立

时间:2019-09-15 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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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隆重挂牌成立

近日,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县工商联会议室隆重举行。会议由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廖正龙主持。市工商联主席刘春华、市司法局副局长赵远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朱炳烈作了重点讲话,县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工商联、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及广安各区市县工商联和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全县各商会会长、秘书长、行业协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市工商联主席刘春华代表市工商联对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邻水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刘主席强调:

一要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来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保护。各区市县工商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要围绕大局,紧紧服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是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阵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方向,明确目标,紧紧服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一是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三是切实做实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希望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在县法院、县司法局的指导下,争取打造全市商会调解工作示范样板,以示范带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商事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三要携手发力,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各区市县工商联要加强与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加快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壮大商会人民调解队伍,形成具有商会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有影响力的商会人民调解服务品牌,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赵远涛对邻水县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给予了高度肯定和充分认可。赵副局长指出:规范商事纠纷调解组织,加强商事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抓好商事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问题不激化、纠纷早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是当前司法行政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必须抓好抓实。

一是要充分认识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建立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人民调解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是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加强法律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该调解组织的成立,有效拓宽了商事纠纷化解渠道,将有力促进商事纠纷化解,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要加大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提升商事纠纷调解组织覆盖面。各区市县司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工商联衔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摸底,本着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推动在物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金融、物流等行业、专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到底,力争实现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覆盖本地重要性行业、专业领域。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是要加强对商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规范化运行水平。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要本着建好、管好、用好三结合的原则,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发挥作用上求实效。抓好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到“六有”(即:有组织、人员、经费、场所、制度、设施)、“六统一”(即: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四落实”(即: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着力把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样板。

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朱炳烈代表邻水县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同仁,对到会的市司法局、市工商联以及各区市县相关部门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朱主席要求:

一是商事纠纷调解组织是时代之所需。成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既是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又是促进工商联、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对“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发挥商会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促进诉调对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践,更是我县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现实需要,通过成立并发挥“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有利于积极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对促进和维护商界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五性共存”是商业企业内生之所求。即纠纷当事人双方调解意愿具有主动性、调解人员具有广泛性、调解程序具有灵活性、调解效力具有高效性。通过充分发挥“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五性”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把企业从矛盾纠纷干扰中解放出来,一门心思抓生产、集中精力搞管理。

三是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商会之所责。县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共同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要探索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引导企业以正规的渠道解决问题,不要信奉“讲关系”、“走后门”;调委员会各成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沟通、调解能力,做好部门与企业的“协调人”,切实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县属各商(协)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方法,善于借助律师、县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外部力量,积极化解会员企业所涉矛盾纠纷。

县女企业家商会会长谭敏、县经开区商会会长袁志友作为全县商(协)会代表作了发言。

县工商联领导和县司法局领导亲自掀开红布绸,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邻水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露出真容。

揭牌仪式后,全体与会人员合影并到邻水县高新技术园区参观了嘉逸皇冠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鋊罗有限公司及园区商会。(陈永宏熊英邓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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