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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新政策发布

时间:2021-05-12 16: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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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新政策发布

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新政策发布中国人事考试网8月2日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通知,通知内容详细说明了报考条件、免试条件、证书要求、相关专业及工作岗位界定、工作年限等要求,有以下几点新变化:1. 医学、护理学等专业不在药学岗位上工作的,不能报名执业药师考试。临床医学工作,护理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能报考执业药师,医学、护理学专业在药店工作可以报考执业药师

2. 工作年限累计第一相关学历与第二相关学历总和。

3. 大专年限不够5年的可以看看自己的第一学历累计是否够年限举例说明:如先取得中专药学学历,报考了函授大专药学学历,6月取得大专学历,工作年限为——,即为5年,按照大专报名,符合五年工作经验,可以报名!)

4.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5. 学历范围比较宽泛学历不认可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只认可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6. 工作年限规定以学历证取得后为准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度有效,不滚动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后)。

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执业药师报名流程~~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中明确提到:考试报名注册(报考信息完善)已开始,大家可以到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信息核验了!

需要注意的是,要想在执业药师网站进行报名,就必须先完成学历核验。

学历核验流程如下

一、新考生/还没注册帐号人员

(一)账号注册:

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

点击考生登录栏目中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并点击接受

阅读注册须知,点击下一步(阅读注册须知如下)

1.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通过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身份证号、姓名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手机和邮箱将作为报考人员接收相关考试信息的工具,请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和邮箱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相同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只允许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5、完成注册后请及时上传通过审核处理的报考人员照片。

进入用户注册界面

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后不得自行修改,请仔细核对信息。

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出现信息确认,需要考生重新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学历、学位信息进行二次确认。再次填写完毕,点击确定后,系统自动返回考生登录界面,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即可登录系统。

(二)注意事项

1、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同一身份证号和姓名仅允许注册一个账号。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

(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

(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

(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信息将作为考试网站与您联系的最直接方式。

(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3、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位信息最少填写1条,最多可填写5条,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若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二、老考生/已有帐号人员

(一)信息完善

1.打开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添加用户名密码进行账号登录。(若忘记密码,可进行密码找回操作)

2.进入信息填写页面,考生需要完善学历学位信息。(注意:没有学位,可以不填写学位信息。如果纸质毕业证没有在身边,可以在学信网进行在线学历信息查询毕业证编号。)

3.保存时系统会再次提醒填写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然后点击“确定”。

4.提交之后,等待系统对您的信息进行核验。

(二)注意事项

1、“告知承诺制”实行后,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若因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考生只需在报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善相关核验信息,报考人员可在完善核验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流程

1.待学历核验成功后,选择你需要报考的资格考试,进入页面后选择所在省份,点击下一步即可进入。

2.此时,系统会显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仔细阅读以后,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3.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中【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即可开始填写报考信息。

4.今年系统会自动调取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考生只需依次填写带*号的选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5.点击保存后,会弹出一份《报考承诺书》,签署完毕点击提交即可。

6.此时系统会提醒你再次确认填写的信息,仔细检查显示的信息,点击确定。

7.保存成功,点击确认即可。

8.点击确认以后,系统会跳转至当前页面。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

9.仔细检查页面中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10.系统会再次让你确认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11.再次点击确定。

12.通过网上资格核验以后,就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毕以后代表报名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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