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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14号),以及《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豫卫科教〔〕18号)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住院医师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简章。
一、招收计划
第计划招收全科20人。
二、招录对象
1.统一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预定期限的培训。
2.原则上应为应届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拟在或已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无执业证人员(不含全日制专升本在校学生、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3.没有工作单位的以“社会学员”身份招收;
4.有工作单位的以“委培学员”身份招收,委培学员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培训意见。
5.本单位人员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度招聘的未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且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培训时间
2年全脱产。
四、预报名程序
报名(即日起):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科教科(528室)。
报名时需提交:
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培训考核认证
“3+2”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3年全日制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助理全科医生在接受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将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过程考核,待培训结束时参加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将予以颁发全国统一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六、学员管理及待遇
参加培训的助理全科医生是河南省省立医院培训基地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河南省省立医院及原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学员工作表现适当给予补贴;
2. 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水平确定。
3.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免费提供住宿。
文字:黄琼洁
图片、编辑:姚佳
责任编辑:王文璐、闫长浩、张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