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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商家注意!无证销售“美瞳”将面临至少50000元的罚款!

时间:2022-04-22 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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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商家注意!无证销售“美瞳”将面临至少50000元的罚款!

“美瞳”,学名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下天气炎热,为了方便,许多眼睛近视的年轻人会选择佩戴隐形眼镜,俗称 “美瞳”的彩色隐形眼镜因其佩戴美观更受到不少时尚女孩的追捧喜爱。

然而,你或许可能不知道,“美瞳”、隐形眼镜已于被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用品。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化妆品店、饰品店,不用验光、不用配镜,就能买到“美瞳”,而且这些店大多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无证销售“美瞳”的情况,在我市也被查获了多例。

7月23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柳市某眼镜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美瞳”,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发现第三类医疗器械“海昌”软性亲水性接触镜(日抛)、“海俪恩”软性亲水性接触镜(季抛、半年抛、年抛)、隐形眼镜护理液等6种产品,共计54瓶,合计涉案货值1215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此类医疗器械产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商家将面临至少50000元的罚款。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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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瞳”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对象,质量不过关或使用不当都极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执法检查中发现,尽管众多商家销售的“美瞳”大多号称是海昌、卫康等知名品牌,但产品大多没有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市监君提醒广大消费者:

“美瞳”属于医疗器械,购买请慎重,为保证自身安全,购买务必要到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眼镜店购买,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佩戴和使用,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配戴,并及时就医。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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