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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请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时间:2018-12-05 1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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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请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它来了,它来了,它带着新规走来了!

新增值税发票政策正式实施!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量有点大,会计人还不快来学习?

01

发票新规,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1. 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

自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图片来源于网络)

2. 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3. 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要拿去报销。

4. 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5. 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6. 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图片来源于网络)

7. 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

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图片来源于网络)

8. 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同时,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9. 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第一条就明确规定,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10. 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这样的费用发票不仅不能报销,还涉嫌犯罪额。

11. 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会计人收到发票后,首先要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尤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比如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开成了免税的税率。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12.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明确表示: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13. 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14. 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旧版监制章的发票长这样:

(图片来源于网络)

那么什么是新版发票?

新版发票主要是换了监制章,也就是发票最顶端中心处的章子,新版的发票监制章主要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分局,具体如下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15. 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02

注意了!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也有新规!

为确保纳税人按规定正确开具发票,准确适用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对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进行了规范。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规定,自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长这样: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1日前,未进行申报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进行补充申报或者更正申报,涉及缴纳滞纳金的,按规定缴纳;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1日后,不得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已经开具的,按规定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新适用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3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你该这么办!

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经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般纳税人丢失了已经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或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会计人千万别拿发票开玩笑!新规实施后,开具发票必须按照新规执行,企业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要由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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