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灯闪耀声势强,警笛呼啸震天响。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和案件侦查需要,10月22日上午,南陵县公安局出动11辆警车、60余名警力,组织“7.16”专案中5名涉恶主要犯罪嫌疑人集中指认违法犯罪现场。
上午7时许,汪某海、李某国、周某彪、汪某根、徐某斌等5名涉恶犯罪嫌疑人,从羁押的监管场所交接至全副武装的押解民警。随后,押解车队在南陵县公安局门前集结,等待统一指令。
上午8时30分,整装待发的武装押解车队警灯齐闪、警笛呼啸,由南陵县公安局大楼门前有序出发,沿南陵县主城区籍山大道,直奔籍山镇南翔路、原浅深会所、利民路时代广场、太白大道滨玉村、家发镇官塘村、家发街道、家发镇联三村等8个现场进行公开指认。
行动中,全副武装的巡警荷枪而行,佩戴手铐、脚镣的犯罪嫌疑人由全副武装的民警从车辆先后押下,原浅深会所、利民路时代广场、太白大道、家发街道等指认现场聚集了近千名群众到场围观,现场秩序井然。
经侦查,汪某海、李某国、周某彪、汪某根、徐某斌等5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长期盘踞在南陵县籍山镇、家发镇等地,从事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滋扰当地百姓,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此次指认现场活动,既是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的需要,也是充分发动群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造势的需要,更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相关受害人、证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以上涉恶犯罪嫌疑人或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以便公安机关深挖余罪,彻底查清全部违法犯罪事实。
编辑:叶云飞文字:叶云飞审核:何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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