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大竹一男子“杀人”潜逃落网

大竹一男子“杀人”潜逃落网

时间:2022-01-17 07:29:08

相关推荐

大竹一男子“杀人”潜逃落网

小事互不相让伤人命,潜逃后家人用房屋做赔偿,“背井离乡”十八年终落入法网。日前,经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7月19日,当新疆金银川派出所民警例行流动人口清查时,谢某平静地向异乡民警坦然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结束了他隐姓埋名、背井离乡的逃亡之路。

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据查,1999年9月13日8时许,谢某与李某在大竹县四合镇车站因上车装货顺序发生口角争吵。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两人动手互殴起来。期间,谢某被李某用剪刀划伤了右下颚和腹部。谢某向李某索赔治疗费无果后,盛怒之下返回家取来一把水果刀带在身上。回到打架处,谢某见李某仍在辱骂,便从身上摸出水果刀向李某走去。

李某见状转身欲捡起捡地上的石头,谢某便从身上摸出持水果刀冲上前刺向李某的臀部、胸、腹部等要害部位。见李某受伤倒地时,谢某趁乱逃跑,辗转潜逃至新疆金银川恳区。这一逃,就是十八年。

当年9月15日,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死者李某系锐器刺伤肝脏、胃,引发大出血,腹部感染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谢某潜逃后,谢某家人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用四合镇街道的一楼一底的房屋抵于死者家属,用于赔偿李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车船费、丧葬费等各种费用开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谢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盘查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消息来源: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大家都需要冷静处理任何事情,潜逃还是要坐牢,如果早早自首,也不用的提心吊胆过日子。这样的事情,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意说出自己的看法!

诚聘

大竹福缘商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大竹地区诚聘导游,销售人员20名。

要求:不限学历,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但需要您活泼开朗,有团队精神,有勇气挑战高薪的精神。

这也是一个学习锻炼的平台,训练讲师,训练导游的地方,如果你也想提升自己的能力,加入我们,一起努力,创造未来。

待遇:工资面议。

咨询电话:13778307608 邓先生

地址:大竹县城区内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