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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贵州省财政厅网站发布消息,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用于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示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专项)9000万元。其中,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专项5500万元、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示范)专项15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专项2000万元。
下达的扶贫资金
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呢?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专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专项主要用于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及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其中,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沼气工程、水肥系统、有机肥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田间沼液贮存以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农田保育等;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项目除上述内容外,还可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围绕农村生产生活洁净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示范)专项新农村建设与环境综合整治(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示范)专项主要用于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耕地地表径流拦截、积蓄、净化与再利用工程,农田尾水减排与生态净化工程,农村污水处理与生态循环利用工程,农业清洁生产工程建设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专项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措施进行补助,补助范围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2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公示。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来源:贵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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