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路检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打好治气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路检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涵盖所有在慈溪市辖区行驶的各地柴油车。
二、行动时间:
9月16日-12月31日。
三、检查路段:
进入我市中心城区的重点路段。
四、检测标准: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柴油车尾气光吸收系数抽检限值为1.32m-1。
五、路检路査:
不定期在重点路段设置路面检点,拦截柴油车并对其进行排放检测,排放检测不合格的,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实施处罚(150元);同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超标车辆限期维修治理。
慈溪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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