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收到了一审判决,对方上诉又进入了二审。收到了二审判决,听说对方又申请了再审。看着手里的民事判决书,到底何时生效呢?
仿真案例:
小红:“明总,上期你说的那个案件,最后怎么样了?”
小明:“昨天已经收到一审判决了。阿强这小子,他也知道理亏,开庭的时候都没来,我已经准备申请执行了。”
小红:“别急别急,稍安勿躁。现在还在上诉期内,就算你决定不上诉,一审判决也还没生效。”
小明:“这个我知道,等判决生效了我立马就去申请执行!”
上期回顾→从起诉到执行:开庭时原/被告没来,怎么办?
一审和二审都是审判程序,并且相互联系。当事人对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的进入二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两审终审制”。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民事诉讼来说: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各方均不上诉,自上诉期届满后次日生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以二审生效的时间来确定一审判决的履行时间。
再审在《民事诉讼法》中被称作“审判监督程序”,针对的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判文书。再审作为纠错程序,启动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而在法院决定再审之前,裁判文书效力不受影响。
也有小小例外,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即使是一审,也是终审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然了,确定文书何时生效并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后续的申请执行、确定权利义务,最终定分止争,稳定各方法律关系。
陈彪律师,江苏扬州人,清华大学法律硕士,东北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社会与法频道合作律师,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专家。陈彪律师团队主要执业领域为: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其保全/强制执行。多年来陈彪律师团队以其专业、尽职、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客户广泛赞誉,业务辐射全国大多数省份,为客户挽回损失累计达数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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