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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省生态环境厅公布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0-03-09 2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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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省生态环境厅公布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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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8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6件,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多种类型典型案件。

典型案例1:哈尔滨一农业科技公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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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月10日,哈尔滨市五常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养力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五常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利用无防渗漏的地下井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哈尔滨市五常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设备与设施进行了原地扣押,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2:东宁市一煤炭经销公司未批先建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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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8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月30日,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东宁市振森煤炭经销有限公司风选煤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1.8万元。执法人员之后在复查中发现该单位仍在违法建设,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东宁生态环境局依照相关法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3:佳木斯一机电配件加工厂排放高浓度重金属电镀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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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7月3日,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佳木斯市东风区宏图机电配件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电镀车间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厂房内无防渗漏措施的渗坑中。监测站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报告显示两个渗坑内水样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水污染物中锌的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佳木斯市东风区宏图机电配件加工厂电镀车间予以查封,并将该案移送到公安机关,对公司相关负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4:大庆一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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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月27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大庆市新潮五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19台机动车未做尾气上线检测,但在该公司出具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中显示检测合格并发放了车辆审验合格标志,该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大庆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1900元,并处行政罚款30万元。

典型案例5:杜蒙一小型炼油厂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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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1月4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与大庆市公安局喇嘛甸分局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无名炼油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炼油点未取得工商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现场称重,该炼油点共存有废油63.33吨、废弃油渣14吨。经对周边土壤、水质采样监测,发现该企业的生产活动已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该厂使用的原料废机油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渣为危险废物,该炼油厂存在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6: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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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68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5月24日,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平岗煤矿进行现场检查,监测人员对煤矿排放的矿井水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所排放的采煤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超过排放标准。鸡西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3.6万元。但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6月2日进行现场复查、复测时发现,该公司所排放的采煤废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仍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改正违法行为。鸡西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人民币68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7:七台河一吸污车向河道内倾倒污水及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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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1月31日,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辖区河道排污口时,发现一吸污车正在向老七台河下游河道水体排放污水及固体废物,河道内倾倒处漂浮黄色悬浮物并散发恶臭气味。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车辆等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对司机进行调查取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8:北安一热力公司存在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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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1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北安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北安福鞍热力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分析仪损坏无记录,生产期间擅自停运大气污染物脱硫、脱硝设施,煤堆未进行覆盖。该企业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等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北安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21万元,并将案件移送至北安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9:双鸭山一种猪繁育公司逃避监管直排超标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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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月28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双鸭山谷实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潜水泵抽取后直接排入外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左右沟渠处进行采样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水污染物超标,证明该公司存在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污水不外排,处罚款15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典型案例10:兰西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污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排到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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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5000元

7月10日,绥化市兰西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绥化市兰西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医疗污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接排入到污水处理系统的环境违法行为。绥化市兰西县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并处罚款5000元。

来源:省环境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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